本報訊(實習生王夢婕記者王俊秀)本報12月11日刊發《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法建水電站》,報道了湖南省常德市石門縣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規批建水電站一事。記者今天從湖南省環境保護廳潘碧靈副廳長處獲悉,環保廳已于報道見報當天,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壺瓶山平洞河水電站建設項目監管的督辦函》,并派出專門人員赴石門縣督辦落實。
這份《督辦函》指出,石門縣天德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天德公司”)未經環保部門同意,擅自將平洞河電站引水隧洞出口及電站廠房挪移至毛竹河原址上游1.5公里的河灘處,從而引起了當地村民的反復投訴。目前,天德公司在壺瓶山自然保護區“緩沖區”違法開工的現象,已經得到了遏制。為了防止工程“反彈”,《督辦函》責成常德市、石門縣兩級環保部門進一步加強現場監管,同時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加強與當地群眾的溝通。
記者分別從常德市環保局自然生態保護科科長許平和石門縣環保局局長朱建業處了解到,兩地已經收到《督辦函》,目前正在落實當中。朱建業還告訴記者,12月12日一早,湖南省和常德市環保部門的檢查人員就到了水電站的建設工地,現場確認工程已被“叫停”,并向石門縣強調,如果該水電站未經批復“擅自開工”,環保廳還將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嚴厲追究違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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