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近日編制完成《“十二五”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規劃編制指南》,并組織召開了規劃編制培訓會,正式啟動了重點區域“十二五”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規劃編制工作。
今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環境保護部等有關部門《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指導意見的通知》,通知要求,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規劃的編制和報批。
環境保護部污防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聯防聯控規劃是形成和實施區域聯動治理長效機制的工具,必須充分發揮區域聯防聯控規劃引導建設、調控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將編制區域聯防聯控規劃視為地方政府的重要資源與重要責任,抬高起點,更新理念,進行長遠規劃、科學謀劃。為此,規劃編制應把握幾項原則:一是統籌協調、上下聯動。要加強國家與地方、區域內各省市協作,采取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工作方式。二是統一管理、整體推進。要打破行政區劃界限,將區域作為整體,進行統一規劃,提出共同的區域大氣環境管理目標和政策措施要求。三是分類指導、分區要求。根據不同區域、區域內不同城市的大氣環境問題特征及污染傳輸條件和未來發展需求,提出差異性的環境目標、任務要求和管理措施。四是任務細化、項目落地。明確細化各地不同污染物的防控要求,編制詳細的污染防治項目清單,將工程項目落地,作為下一步規劃實施考核的重要依據。記者劉蔚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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