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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頂種菜與屋頂綠化是兩回事
對于居民在住宅屋頂種菜養花的行為,市園林科研所副所長譚一凡強調,其與屋頂綠化完全是兩回事,而且樓頂種菜涉及隱患和糾紛多,不值得提倡。
“早在1999年的《深圳市屋頂美化綠化實施辦法》中就已經有明確的規定,屋頂綠化必須注意病蟲害防治,避免孳生蚊蠅、老鼠。不得使用有異味的肥料,不能在屋頂種植蔬菜,不能飼養家禽家畜和鴿子。”譚所長表示,在樓頂種菜養花難免要施肥,容易孳生蚊蟲,又破壞屋頂結構層,對安全和環境都有很大影響。據了解,屋頂綠化屬于非強制性措施,屬公共利益,政府采取鼓勵提倡態度。由于屋頂綠化涉及到樓頂承重、防水、防臺風等多種問題,有嚴格的技術規范要求,因此政府更鼓勵發展商、小區管理處或專業機構從事這一項目,而不太提倡個別居民這樣做。
此外,屋頂綠化還存在產權問題。如果樓頂空間歸全體業主所有,有住戶想在樓頂種植一些花草,必須經過大多數業主同意,否則就是侵犯其他業主權益。如果樓頂是由業主購買或開發單位配送的,業主可以進行綠化,但同樣要符合專業的施工技術和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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