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建設的光伏電站也遭遇了類似的問題。張總告訴記者,他們公司自己運營的電站,有一部分到現在都沒能并到網。而且在并網的過程中,電力方案必須由電網的電力設計院來承擔才可以通過,這在無形中增加了并網的成本。
“并網難主要是體制方面的問題,并網侵犯了電網公司的利益,所以電網公司對于可再生能源并網的積極性不高,甚至阻礙可再生能源并網。”江華坦言。
李勝茂也提醒,光伏產業的發展應該充分借鑒風電產業發展的經驗和教訓,現在國內光伏發電裝機容量比較小,并網難的問題還未凸顯出來,但需要“未雨綢繆”。
出路
突破體制“網關”謀發展
“整個光伏產業又在重走其它產業的老路。缺乏科學規劃、市場監管不力、準入機制滯后,這一切導致光伏產業產能迅速膨脹直至過剩,并很快出現很多舊模式的弊端。發展到最后,產業競爭力越來越弱,在國際上叫得響的企業越來越少。”張總感嘆道。
2011年所遭遇的寒冬,將光伏產業“穿新鞋走老路”的模式問題暴露無遺。2012年,產業發展面臨供需失衡嚴重、企業利潤空間不斷受擠壓、行業競爭愈加激烈、產業整合不可避免、國外資本入侵的嚴峻局面。在這種情況下,改變舊模式迫在眉睫。
眾多業內人士認為,只有結合新能源特性,出臺更多“造血式”的產業政策,突破體制“網關”,才能增強中國光伏企業在全球中的競爭力。
“現階段新能源發展離不開政府補貼,但補貼政策要破除行政因素,體現效率原則,引進競爭機制,這樣才能激發企業自身的造血功能。”李勝茂指出,首先要實現總量控制,每年的補貼力度一定要和光伏發展的目標結合起來,而發展目標的制定,又要和電網的消納能力結合起來。更為重要的是,光伏產業的發展一定要把目標放在惠及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上去。其次,要像比利時等國的“綠色證書政策”一樣,用光伏發電的補貼設計出一種優勝劣汰的機制,讓有限的資金運用到有真正核心競爭力的企業上去。
除此之外,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硅業分會表示,國家可考慮加大對國內優秀企業的扶持力度(包括貸款、收稅方面),通過樹立標桿企業逐漸帶動行業技術進步,引領整個行業健康發展,增強中國企業在世界的競爭力。
而在江華看來,當前我國光伏發電最核心的障礙還是光伏并網難,這有賴于從國家層面上推行電力機制改革,確定獨立的輸、配電價,還原電網企業的輸、配電功能,使壟斷業務與競爭性業務分離,電力調度機構與盈利主體分離,進一步加強政府監管,實現電網的公平開放、公平接入,給可再生能源一個適宜的發展環境。與此同時,智能電網的建設要提速,從技術上加大并網的可能。
另外,規范行業發展、完善標準體系、推動技術創新、發展配套輔料與設備也是未來待解決的問題。中國光伏產業聯盟建議,國家制定出長遠、穩定的產業政策,而這些政策應結合更多的市場機制,有清晰的執行細節和評估程序。例如,設置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度,以及光伏發電配額制度,從政策和制度上明確國家及地區電力組成中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光伏能源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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