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難題待解
政策體系不完備影響綠色信貸的實施效率;缺乏監督、評估和制約體制,不利于調動商業銀行的積極性;環保和金融機制各方面能力不足,影響政策的實施和推進。
巧合的是,與西安市發布《辦法》的同一天,由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編寫的《中國綠色信貸發展報告(2010)》(下稱《報告》)也在當天正式發布。這是國家層面首次就綠色信貸政策的執行情況發布相關報告。
“政策體系不完備影響綠色信貸的實施效率;缺乏監督、評估和制約體制,不利于調動商業銀行的積極性;環保和金融機制各方面能力不足,影響政策的實施和推進。這是中國綠色信貸發展面臨的三大挑戰。”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原慶丹在發布會當天表示。
據銀監會統計,到2009年5月末,主要金融機構在“高污染、高耗能”行業的中長期貸款余額達2.3萬億元,比2008年同期增長了23.43%。
“自2007年中國綠色信貸政策正式啟動以來,雖然綠色信貸已逐顯成效,但在綠色信貸政策執行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原慶丹指出,由于“高污染、高耗能”行業存在較大環境風險,隨著國家加大節能減排、保護環境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力度,相關的銀行貸款將面臨重大安全隱患。
今年8月,工信部公布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涉及18個行業的2087家企業,不少企業在今年9月底之前被關停,“要確保貸款及時回收,應當說是有很大困難的。”據張炳淳介紹,中國農業銀行曾因上世紀90年代關閉十五小企業,導致無法回收的貸款本息達50多億元。
對此,張炳淳表示,各商業銀行不僅要增強大局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更要從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高度提高對綠色信貸的認識;同時,也要充分認識到,貫徹綠色信貸政策,更是銀行防范信貸風險,保證信貸安全的重要措施,從而增強做好綠色信貸政策實施工作的自覺性。
針對綠色信貸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報告》建議:進一步完善環保與金融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共享機制;制定適合我國國情的環保信貸指導目錄和污染行業信貸指南;加快研究環境稅、生態補償、綠色證券、綠色貿易、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環境經濟政策,與環保信貸政策形成合力。
“實施綠色信貸政策是環保部門和銀行的共同任務。”張炳淳表示,環保部門有責任做好企業環境行為信息的采集報送工作,但信息的效能則要通過各商業銀行在辦理信貸中嚴格執行政策規定才能予以實現。“我們將進一步加強與人民銀行西安營管部的聯系配合,嚴格按上級文件要求和《辦法》規定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同時,主動與各商業銀行加強聯系,了解相關情況,特別是信息在各商業銀行被采用的情況,真正做到信息共享。”
“同時,我們還將通過溝通交流,了解各商業銀行對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和環境政策的需求,并向銀行通報環保部門的相關工作,增進銀行系統對環保部門和環保工作的了解,為銀行貫徹落實綠色信貸政策做好服務工作。”張炳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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