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近日正式出臺《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指導意見》實施方案,并將在成都、綿陽、樂山等15個城市率先施行。
根據方案要求,實行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的重點區域是納入國家重點的成渝經濟區,以及近年來環境空氣質量超標的攀枝花、成都、瀘州、德陽、內江、樂山、宜賓、自貢、達州、廣元、遂寧、南充、廣安、江油、西昌等15個城市。整治的重點包括淘汰落后產能、電廠脫硫及降氮脫硝工程、機動車污染控制、揚塵污染控制、典型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飲食業污染等。重點控制的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
在重點控制區域內,將嚴格環境準入制度。嚴格控制新建、擴建除“上大壓小(上大發電機組,關停小發電機組)”和熱電聯產以外的燃煤電廠。開展區域產業發展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確保區域產業結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的要求。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前置審核制度。在地級市市區,禁止建設除熱電聯產以外的火電廠。優化工業布局,加強重點污染物排放治理,加強機動車尾氣防治。各地要積極鼓勵和扶持使用電動、混合動力等清潔能源汽車,并逐步把出租車和公交車全部改為清潔能源車輛,全面推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制度。
為確保此項方案見效,四川省將建立相應的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調機制,成立全省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領導小組,組織編制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規劃。同時,全省還將建立區域大氣環境質量評價體系。
據悉,對重點大氣污染源,四川省環保廳將定期公布重點企業名單,開展聯合執法檢查,集中整治違法排污企業,到2012年年底前,重點企業應全部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并與環保部門聯網。環保部門將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的合作,每年對重點企業進行環保信用評級,并將結果通報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推行綠色信貸,促進污染減排。同時,還將推進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指標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工作。 記者辜迅 成都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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