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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日前發布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實施方案,提出“2010年前完成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完成110萬平方米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任務”總體目標,并將民用住宅維修改造項目和市中心一批政府辦公建筑納入今年的節能改造實施計劃。
據了解,深圳現有的大部分既有民用建筑并不符合建筑節能標準,每年浪費大量的能源。《實施方案》提出,要加大政府投入,選擇能耗高、改造效益好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中小型公共建筑和部分居住建筑開展建筑節能改造示范,政府對示范項目采取全額投資或補貼、獎勵等方式予以支持。政府投資建立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開展建筑能耗統計、審計、公示,建立用電分類計量和實時動態監測系統,對能耗超過定額標準50%的實行強制改造。同時,應防止以節能改造為名對公共建筑擅自進行擴建、改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是深圳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優先安排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