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議會于2009年8月25日通過應對氣侯變化法案,設定可再生能源使用標準,確定了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將占電力需求的20%。
應對氣侯變化法案將基于排放交易機制,該法案使可再生能源目標的設定值是2001年上屆政府設定目標的4倍。
為實現新的目標,將在今后10年內對新的清潔能源項目投入超過200億澳元(168億美元)。
據稱,為滿足這一目標,將大量投資風力發電能力,風能發電潛力為6000MW,在今后10年內,將投入120億~180億澳元(108億~150億美元)。
但分析指出,即使可再生能源目標使可再生能源提高4倍,澳大利亞到2020年的排放仍將比2000年高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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