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再一次證明,上市公司不當回事兒的事兒,最終往往很是回事兒。這次也是一樣,被上市公司認為是“一樁小事”的環保問題,已然讓個別公司嘗到了“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苦果。
7月12日,福建省環保廳對上市公司紫金礦業的紫金山銅礦污染事件作出通報。據通報,7月3日紫金山銅礦濕法廠污水池突發滲漏環保事故,已導致當地棉花灘庫區死魚和魚中毒約達378萬斤,廢水滲漏量達到9100立方米。而作為“肇事者”,紫金礦業的紫金山銅礦濕法廠已無限期停產,同時其將依照事故調查結論承擔相應責任和經濟賠償。
對于這次事故,紫金礦業認為“源自一個意外”。然而,究竟是“意外”還是“必然”已毋庸辯駁,不重視顯然是導致事故的根源。
值得一提的是,不拿環保當回事兒的上市公司并非獨此一家。
今年5月,為督促上市公司切實履行承諾,解決既有環境污染問題,環保部對2007-2008年通過環保核查的上市公司進行了后督查,結果顯示有11家上市公司因存在嚴重環保問題尚未按期整改。
但相關公司對環保部的后督查也不當事看,個別公司還公開稱環保部文件表述不準確或是不存在事項。其中潛臺詞無疑認為環保部門在“拿耗子”,管閑事。
事實上,這批公司存在的嚴重環保問題,大多是以前環保核查中發現的老問題,兩三年前就已承諾整改,卻遲遲拖延不動,當初的環保整改承諾成為一紙空文。
這些公司不履行社會責任,環保守法意識如此淡薄,根源何在?
其一,環保違法成本太低是一個重要原因。由于環保法律法規處罰措施偏軟,加上一些地方政府在GDP增長沖動下撐起了“保護傘”,企業環境違法所受處罰往往不能和治污成本相提并論。
其二,公眾環保意識不強,對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過于寬容。理論上,這些上市公司長期不兌現環保整改承諾,背離了公眾公司誠實守信的原則,放任環保問題可能釀成重大的環境風險,污染了環境,無疑是損害投資者利益的不當行為。然而,多數公司股價并未受到沖擊,這說明投資人衡量上市公司的標尺仍然停留在財務數據,對于其他指標依舊忽略不計。這無意間縱容了企業一而再、再而三地以身試法。
其三,上市公司的監管部門目前還缺少對于上市公司在環保方面的系統約束。雖然此前有過一些約束,但可能只是眾多約束中附屬品,非主要考核指標。甚至很多人認為上市公司在為我們整個社會提供向前的動力,其他事務不必如此較真。殊不知,環保力量是勒住奔馬的韁繩,沒有韁繩的奔馬無異于剎車存在問題的汽車,你敢坐嗎?
好在,此番在紫金礦業深陷“環保門”的當口,環保部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嚴格上市環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強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級環保部門督促轄區內上市公司發布年度環境報告書,并將此作為上市環保核查的重要內容。這既是對前期上市公司環保核查的一次升級,同時也為上市公司套了一個“環保箍”。
有部片子叫《別拿村長不當干部》,在此筆者也想提醒上市公司,別拿環保不當回事兒。作為公眾公司的上市企業,一樁小事往往也可以釀成其不可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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