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污染風險行業,小問題就是大事故的隱患
紫金礦業污水滲漏事故7月3日發生,直到12日才對外公布。面對媒體的追問,其總裁解釋說,一開始以為是個小問題、小事故,把事情想簡單了。其實,對這一說法還應繼續追問,像紫金礦業這樣的高污染風險企業,怎么能把“小問題”不當回事呢?
這次紫金礦業的污染事故,是典型的突發環境事件。近幾年,全國突發環境事件居高不下。2009年,僅環境保護部接報并直接調度的突發環境事件就有171起,差不多平均兩天發生一起。采礦、冶煉、化工、造紙等高污染風險行業,是突發環境事件的多發行業。
表面看,突發環境事件的直接原因,或者是由安全生產和交通事故引發,或者是企業違規生產和排污。但究其根本,還是有關高污染風險行業以及地方政府環境意識淡薄,沒有建立有效的監控和應對機制,麻痹大意,未能防微杜漸。
在高污染風險行業,小問題就是大事故的隱患,任何時候都不能心存僥幸。千里之堤,毀于蟻穴,這個道理并不難懂,但為什么有些企業總是坐視小問題變成大問題?
一方面,這些企業往往是當地的利稅大戶,發生污染事故,有政府兜著。無論是調動人力物力應急處置,還是安撫群眾、賠償損失,全部或大部分由政府埋單。另一方面,由于地方保護,肇事企業得不到應有的懲罰,也就不會認真吸取教訓,更不會增加治污投入,加強日常監管了。
俗話說,小洞不補,大洞吃苦。高污染風險行業不僅在生產中使用有毒有害的原材料,而且有的位于江河沿岸,有的毗鄰居民區,每一次突發環境事件都給當地的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這些影響有些可以量化,有些則無法估量,比如,污染物對當地生態環境的長久危害,污染物對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的傷害,等等。
水火無情,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污染也很無情。高污染風險行業理當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完善治污設施建設,提高管理水平。負有保障轄區環境質量的地方政府,也應該盤算一下,如何有效控制企業可能帶來的污染風險。
現在許多地方積極推廣環境污染責任險,既引導保險公司琢磨怎么防范企業出險、監督企業加強污染防治,又引導企業加強自身監管,做到不出險或少出險。企業事故少了,保險公司能夠盈利,形成有利于防范污染風險的利益鏈條。這一辦法值得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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