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總量減排項目建設進度,加快污水處理廠和污水管網建設,加快落后產能淘汰進程,加快推進總量減排項目的實施,并力爭提前完成。
二是加強督辦和考核工作,進一步加大對總量減排項目的監督管理和督查督辦,推進項目實施;進一步完善并落實污染物新增量管理、減排計劃管理、通報預警和問責考核等制度;進一步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對無許可證排污或超證排污的企業嚴格執法,對完不成總量減排目標的,按照《重慶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的規定,實行“區域限批”和“一票否決”。
三是全力做好半年核查核算。按照國家的統一要求,以積極的態度、扎實的工作、良好的效果,迎接國家的考核。
四是做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規劃》編制工作,重慶市將根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規劃編制技術指南》的要求,以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為目標,以突出結構減排、加快工程減排、深化管理減排為手段,認真分析全市經濟結構情況和總量減排潛力,編制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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