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緩國內生態環境壓力、樹立負責任國際形象、有利于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完善環境稅制……開征碳稅已有足夠的理由。而針對誰征收,又在哪個環節進行征收比較合適以及稅率的高低等一系列問題,則是當前公眾關注的焦點。
國內專家表示,碳稅的征收應該針對碳能源的生產、溫室氣體排放的產業或環節。碳能源目前主要涉及到石油、煤炭、天然氣等,涉及的行業主要有火電、化工、工業等燃燒傳統石化燃料的行業。
至于在哪個具體的環節征收,目前存在從傳統石化燃料的生產環節、將石化燃料轉化為二次含碳燃料的“生產環節”征收及傳統石化燃料與二次含碳燃料的“消費環節”征收兩種觀點。
據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姜克雋介紹,他們建議從生產端征收,因為碳稅主要針對石化能源,所以這次的征收方式和征收燃油稅一樣,從煤炭生產企業、煉油企業這邊征收,然后傳遞到消費者。
對于稅率,財政部有關專家表示,碳稅稅率形式與計稅依據密切相關,由于采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作為計稅依據,且二氧化碳排放對生態的破壞與其數量直接相關,而與其價值量無關。因此,需要采用從量計征的方式,即采用定額稅率形式。
“稅率問題是比較敏感的。如果直接按照國外的標準,對企業影響肯定比較大。因此,中國在征收碳稅的時候,可能會采取一個起步比較低的稅率,讓大家有個接受的過程,但是未來,這個稅率會根據具體情況而增加。”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一位不愿具名的專家告訴《中國產經新聞》記者。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的調研報告建議,碳稅在起步的時候,每噸二氧化碳排放征稅10元,征收年限可設定在2012年;到2020年,碳稅的稅率可提高到40元/噸。
而在碳稅歸屬方面,報告建議中央與地方共享稅或中央與地方按7:3的比例分成。一方面可以增加地方積極性,另一方面,由中央財政集中碳稅收入,用于支持節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新能源技術開發以及其他節能事業的發展。還需要建立規范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重點考慮低收入或經濟發展水平低的地區,平衡地區間減排成本和收益的分配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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