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內蒙古烏海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加強減排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年度和“十一五”減排目標任務。
今年下半年,烏海市將全面加強對焦化行業的治理整頓,堅決關停16戶60萬噸以下焦化企業。同時,通過環境經濟政策從兩方面鼓勵和推動焦化企業提前實施關停。各區政府在8月20日前出臺關停焦化企業工作方案,確定關停時間表,并通告各焦化企業做好關停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在8月底前關停一批焦化企業,11月底前關停所有60萬噸以下焦化企業。鼓勵各區及焦化企業提前實施關停。在國家18萬元/萬噸補償資金的基礎上,焦化企業每提前一個月實施關停,市政府一次性獎勵每戶焦化企業20萬元,各區政府配套獎勵20萬元。與此同時,預先收繳無脫硫設施焦化企業全年排污費,對污染治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行,污染物超標排放又不按要求時限繳納上半年排污費和拒繳全年排污費的焦化企業立即實施停產。加大對焦化企業的現場監督管理,對污染物超標排放的,每發現一次處10萬元罰款,并加倍征收排污費。對新建100萬噸焦化企業嚴格實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對未同時配套建設脫硫設施和污水治理設施的一律不得投入試生產。
采取嚴厲措施加快工程減排進度。烏海化工公司自備電廠、神華烏海能源公司大漠發電廠必須在9月底前和11月底前完成煙氣脫硫治理并投入運行,到期完不成的,堅決停產治理。海南、海勃灣區白灰生產企業必須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煙(粉)塵治理和固體廢棄物清理整頓,到期完不成的予以停產治理。加快污水處理廠及收集管網建設進度,并按要求安裝入口在線監測設備和中控設備,否則,視為未完成年度減排任務。海勃灣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年內必須開工建設,從現在起停止審批海勃灣區涉及廢水排放建設項目的環保審批。對污水處理廠安裝入口在線監測設施和中控設備,市區兩級政府將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
全面強化管理減排。強化對電廠煤質的分析檢驗,對電力企業入爐煤硫份高于設計標準的,按惡意排污處理,直至關停并建議有關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電力企業、污水處理廠、焦化廠派駐環保監察員,督促并幫助企業提高治理設施運行效率。市環保局將減排項目逐一分解到局領導和科室負責人,要求每旬至少進行一次現場檢查,督促其盡快完成。目前,各檢查組已分赴三區和重點減排企業進行督促檢查。此外,烏海市政府將全面加強環境保護隊伍建設,參照自治區環保廳職能職責調整和機構設置情況,調整市、區環保部門職能職責,增加內設科室和人員編制,提高環保能力建設水平。
與此同時,烏海市多管齊下,通過繼續組織實施好“藍天工程”,加強礦產資源開發污染防治,加快煤田滅火工程的進度,加快規劃建設煤矸石處置場,杜絕隨意堆放和自燃現象的發生等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努力改善全市環境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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