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環境與氣候變化研究中心主任徐華清透露,政府將對電網的升級投資進行補貼。該消息得到了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研究中心權威人士的確認。
該權威人士表示,根據《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規定,電網企業可以申請可再生能源專項基金的補貼,但補貼的最終落實還有待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建立。
電網補貼額度獲擴容
徐華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可再生能源法一方面要強制電網企業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另一方面也可給電網企業給予部分補貼以調動其積極性,具體的補貼方式將在可再生能源法細則中得到明確。
《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第二十四條規定,電網企業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產生的接網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電網企業不能通過銷售電價回收的可以申請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助。
確切的說,電網企業能夠獲得的這部分補貼應該是新增補貼,此前電網企業在為了接納可再生能源電量而建設輸電線路方面就已有相關的補貼辦法,資金來自可再生能源附加。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研究中心有關人士表示,法律規定電網企業可以申請補貼,但補貼的落實需要等到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基金設立之后,目前該項基金的設立正在籌備過程中。
可再生能源專項基金包括兩部分,一是來自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一是來自財政部年度安排的專項資金。
上述人士介紹說,出于擔心電網企業大規模鋪設跨區跨省線路所需的資金量更大,此前規定的補貼額可能難以滿足需要,所以在《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的制定中留下了這樣一個缺口,即承諾部分電網線路建設項目可以申請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補助。
這意味著,由于特殊項目可以申請到新增補貼,電網企業獲得補貼的額度相比此前規定的補貼額將擴容。
補貼用于跨省跨區線路建設
據介紹,電網企業能夠申請的這部分新增補貼,主要用于部分跨省跨區輸電線路項目的鋪設,以緩解西北地區的風電基地的風電外送問題。而此前的補貼辦法如果無其他調整,還將繼續執行。
然而,由于《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強調電網企業在接納可再生能源發電方面應該承擔強制性義務,如今細則又將明確電網可獲得新增補貼。有人對此表示不解。
可再生能源研究中心有關人士表示,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范圍內符合并網技術標準的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是法律義務,但電網企業為接納可再生能源電量而鋪設輸電線路是應該獲得補貼的,原因是目前不少風電場位于遠離電網主干線的偏遠地區,鋪設線路耗費較高,而風電的利用小時數和發電量又比傳統火電要低得多,因此,為了平衡電網企業的利益,給予一定的補償額度也能夠調動其鋪設輸電線路的積極性。
此外,目前風電場的建設周期僅需一年多時間,而電網鋪設一條特高壓線路全周期約耗費五年,有必要調動電網的積極性加速輸電線路的鋪設。
在分析人士看來,電網企業能夠從電網升級中獲得補貼將對電網企業形成較大的利好,尤其對正在推進的智能電網建設也將起到一定的協助作用,相應的,跨省跨區輸電線路和智能電網的相關設備商也將因此獲得訂單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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