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表示,我國首輪海上風電特許權招標工作選定在江蘇省的沿海地區,目前,項目選擇、標書編制等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因為一些工作細節尚待落實,原計劃于4月底進行的發標工作,將推遲到5月初舉行。
史立山是在國家能源局舉辦的一季度能源經濟形勢新聞發布會上做這番表示的。他說,首輪海上風電特許權招標選擇在江蘇沿海地區,主要是因為該地區潮間帶面積大,并且靠近用電市場,非常適合海上風電開發。首輪招標,將分別選擇兩個30萬千瓦的近海風電場和兩個20萬千瓦的灘涂風電場同時對外招標。
史立山說,由于海上風電難度較陸上風電大出許多,因此這次招標將對參與競標的開發商、整機設備提供商和施工方限定標準。只有實力較強的公司,才有資格參與競標。競標將采取“開發商+設備商+施工方打捆”的方式,“統一規劃,集中招標。”
海上風電目前已成為歐洲各國風電開發的主要方向。但截至目前,我國已初步完成并網發電的,只有上海東海大橋近海風電場與江蘇如東潮間帶風電場兩個實驗性項目,大規模開發尚未啟動。隨著首輪海上風電特許權發標工作的啟動,我國海上風電發展將“駛上快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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