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的投資模式選擇
首先,直接投資碳交易相關資產。由于有望獲得良好的回報,很多大型金融機構已開始涉足。摩根士丹利宣布,今后5年將投資30億美元擴展二氧化碳排放額度業務;高盛則購買了CCX的10%的股份。
其次,投資以碳交易為主要獲利來源的碳基金。2006年已有64億美元被投入50個碳基金用于購買碳減排。碳基金分五種:國際多邊援助機構受各國委托設立的碳基金,如世界銀行管理的碳基金,具備政策等優勢,審核更嚴格,價格卻不高;國家基金;包括非政府組織在內的機構所管理的基金;私募基金,其最為活躍;乘行業景氣時涌入的小基金。
再次,自行設立碳基金,成為國際買家。根據《議定書》,非簽署國不可成為碳交易國際買家。因此設立碳基金必須在簽署國進行。通過向中國企業提供資金、技術或設備,低價購得項目產生的CER,在交易市場以高價賣出。
另一種方式是經營CDM項目咨詢顧問公司。咨詢公司致力于開發可減排的工廠項目,項目業主將項目產生CER賣給需要的企業或基金公司。從項目申報審批、商務談判到購碳協議執行期內的碳資產管理,為國際買家推薦優質客戶,為減排企業尋找對口買家,建立適合企業CDM項目開發的合作模式并簽署國家購碳協議。目前,我國經聯合國認可的認證公司已有兩家,但遠不能滿足市場需求。面對未來的市場,國內許多行業認證公司,如中國船級社質量認證公司等龍頭企業都在積極申請聯合國的嚴格審核。
此外還可直接開發CDM項目。從企業項目業主開發碳資產到碳額度的完成交割買賣,手續復雜,需要專業團隊執行。對減排有需求的工廠經過協商,立合同完成交易。要選擇安全性高、資質好的買家,和CER交付風險低的項目。
最后,主導或參與發起新的碳交易所。據預測,全球碳市場潛力巨大,2008-2012年間,全球碳市場規模每年可達600億美元,2012年將達1500億美元,有望超過石油市場成為世界第一大市場。目前,歐洲排放交易體系是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場,美國則在推行一套以企業而非政府主導的交易體系,因其企業競爭力遠高于歐洲企業。而在中國,只有近期開放的幾家排放權交易市場,碳交易仍為空白。主導、參與或建立中國自己的交易體系,是一項值得投入的長期投資。
2012年《京都議定書》到期后國際碳市場的變化總體是樂觀的。政治上,各國都投入了很多精力和成本去爭論,英國提出低碳經濟之后在歐盟得到認可和實施,美國提出“清潔能源經濟”,中國已認識到發展低碳經濟的必要性;經濟上,政府和公共部門已投入大量資金進行研究,經濟危機下發展低碳經濟是各國共同謀求的;資本上,前期投入不可能毀于一旦。因此,朝著更大規模的CDM項目及行業減排方向去發展,已是大勢所趨。(中國船級社質量認證公司高級工程師阮昊宇對本文亦有貢獻。)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