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東告訴記者,近年來遠大每年賣出的“非電空調”,減排的二氧化碳約相當于1.6億棵樹每年吸收的二氧化碳,等于遠大每位員工每年種樹8萬棵。
“遠大從1992年生產非電空調開始到現在已經升級到第10代產品,按理說效率和設備應該提高到了極致。但是,我們發現,產品到了用戶那里依然不能達到所謂的零能耗。這怎么辦?”張曉東說,“后來,我們最終發現最大的能耗竟然來自于建筑本身。”
另一方面,無論是國內還是國際市場,遠大的非電中央空調都比其它品牌同類產品價格高一倍以上,這在招標或推廣中多少會有影響;此外,非電空調的前期投入和直接成本較高,開發商考慮到開發成本,更多會選擇前期投入低的電力空調。
之后,遠大開始嘗試如何改變或降低建筑本體的能耗。而這正是張躍想到的促進非電空調銷售的新思路。
張曉東是其中一個最堅定的支持者。
合同制“節能管家”
“遠大從2005年開始,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其中一項,便是逐漸開始被人們熟悉的合同能源管理(EMC)。”張曉東坦言。
他告訴記者,事實上,遠大一直在做EMC的服務,只是人們對這個概念還不夠了解,市場的接受程度還不夠。“現在是時候了,隨著國家積極倡導節能減排和人們節能意識的提高,這一事業才可以做下去。”
什么是EMC?先打個比方:一家企業上月的燃氣費是100萬元,經過一種機制的幫助,采用汰舊換新、改進工藝、加強維護、錯峰用電、監控能耗等技術與管理措施后,同等條件下,燃氣費用下降到了80萬元。企業看到了實實在在的節能現象后,開始與這種新機制的提供者訂立節能服務合同,分享這20萬元的節能效益。
分享思路和原則是:由于該節能工程是由新機制全程融資完成的,其提供者可以分享80%的節能效益,即16萬元/月,用于彌補新機制的投資成本。在合同期內,新機制投資成本足額回收并獲得盈利。合同結束后所產生的節能效益及先進高效的節能設備,全部歸企業所有。
在這個過程中,企業沒有花一分錢,即可擁有4萬元/月的節能效益;項目合同期滿后,還可免費獲得先進高效的節能設備和20萬元/月的節能效益。
在張曉東看來,遠大這次布局北京的舉措不僅是完成他個人理想的一次機會,更是推進中國建筑(601668,股吧)行業節能的一次契機。“現在很多政府機關、企業單位都已經開始對這個概念有了一定的理解,接下來還需要出臺相關的配套措施予以支持。”
他說,“比如在政府機構的招投標環節,大多數的機構只是看重產品的價格,而忽略了產品背后所帶來的長期的節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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