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必須按照標準建設“綠房子”
發展綠色建筑,最大限度地節能、節地、節水、節材,減少污染,保護環境,改善居住舒適性、健康性和安全性,不僅是轉變建筑業發展方式和城鄉建設模式的重大問題,也直接關系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國家的長遠利益。
除了成立綠色建筑專業委員會,煙臺住建部門還專門出臺《關于加快發展綠色建筑的意見》,推動綠色建筑的普及。
在《意見》中,記者發現有這樣一條規定:對新出讓地塊提前設定綠色建筑發展要求,作為土地公開出讓前置條件。
“以后所有的建筑都要從規劃設計之處就應該按照綠色建筑的標準來規劃,住建部么也將加強監管。”煙臺市墻體材料革新與建筑節能辦公室主任原嘉祥介紹說,綠色建筑推廣初期,將會強制要求開發商按照標準建設“綠房子”。
原嘉祥表示,住建部門將把綠色建筑監管納入到基本建設管理程序。也就是從節能設計、圖紙審查、施工過程監管和節能認定評審等幾個關口入手,凡是未按規定要求進行綠色建筑設計的,不予通過初步設計審查和施工圖設計審查,不予核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對依法應當進行竣工能效測評的民用建筑項目,竣工能效測評結果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除了政策強制外,住建部門還將整合涉及建筑領域節能減排相關資金,用于支持綠色建筑科技研發和項目建設。此外,煙臺將還制定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制定綠色建筑獎勵政策和激勵措施,由逐步向強制性標準過渡。
綠色建筑成未來建筑新方向
在2日召開的“綠色建筑與節能會議”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巡視員武涌到會做專題講座,也為煙臺提供了一些發展“綠色建筑”的意見和建議。
根據《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綠色建筑從建筑的設計之初就有嚴格規定,首先是不能破壞當地文物、自然水系、濕地、基本農田、森林和其他保護區。綠色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民用建筑綠色設計規范”中,對于綠色建筑的考核標準多達100余項,設計節地、節水、節能、節電、室內外環境和運營管理等項目。
據介紹,我國綠色建筑發展工作起步于本世紀初,2006年3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我國第一部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2008年3月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指導下,組織成立了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綠色建筑與節能專業委員會,使我國綠色建筑走上了有序發展的道路。
據武涌介紹,綠色建筑已經納入中國“十二五”規劃之中。在“十二五”期間,國家將重點發展綠色建筑。而綠色建筑的發展,將有望帶動新型建材、新能源、綠色節能部品等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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