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交管部門要求保交通,有的工地只能晚上施工,不少市政工地開膛破肚后,需要晝夜不息,盡快完工。“安靜”讓位于“交通”和“速度”,夜深了人卻不能靜。
為了保交通,南京規定,渣土車只能夜間行駛。銀龍花園周女士反復投訴,大量渣土車經過,如飛機轟鳴。不少網友對此展開討論,為什么一項規定的出臺只考慮“交通”這單一因素?《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
南京社科院社會所所長許益軍認為,無論是對噪聲防治條文的“無知”,還是規劃設計對居民安靜的“疏忽”,抑或“趕工期”的“傳統”,“保交通”的“一枝獨大”,背后都是對居民“安靜權”的忽視、漠視。
多位受訪的市民表示,城市建設不可能沒有噪音,城市發展也做不到“寂寂無聲”,但城市管理者若能多一點安靜的意識,多一些設身處地的關懷,那么,有些噪音可能會不那么“刺耳”。一位市民介紹,在上海,凡可能擾民的市政工程,都會在當地電視新聞下方打出字幕,說明原因,介紹施工方的各種降噪舉措,并表示歉意。
值得關注的是,寵物噪音擾民近年直線上升。家住南京白下區二條巷的李先生反映,每到晚上11點半和凌晨2點之間,樓下住戶的狗就會連吠半個小時,鄰居們苦不堪言。
正如一網友所言,我想要耳根清靜,這個要求過份嗎?
“安靜權”是城市必需的沉思 最近,本報連續關注城市居民的“安靜權”。作為一個新鮮話題,它亟待各方廣泛參與,繼續進行深入探討。而作為一項切身權利,它不僅需要城市管理者給予高度重視,也呼喚每個置身城市的人們能夠珍愛維護。“安靜權”,關乎一座城市的品質,關乎每個城市居民的幸福。對“安靜權”的追尋,實際也是對城市發展方式的反省,是每個城市必需的沉思。
城市,是文明與現代的象征。城市生活,令人充滿向往。但曾幾何時,我們把高樓大廈、車水馬龍、摩肩接踵、人聲鼎沸視為城市繁華的標志。“城市病”由此接踵而來——鋼筋水泥的都市里,人們沉陷在堵車的喇叭聲中、促銷的叫賣聲中、施工的轟鳴聲中……城市失去了靜謐、安寧、平和。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懷念璀璨星空下那沉寂的原野、幽谷密林旁那寧靜的村莊。
“安靜權”并不是不著邊際的奢求。對城市居民來說,它是更高品質生活的一種屏障;對城市自身發展來說,它是“宜居城市”的一項重要指標。對“安靜權”的漠視,就是對城市居民權利的侵犯。當前,很多城市提出了建設“生態城市”、“創新城市”、“幸福城市”等等口號。城市管理者在為城市植入綠色、引進人才、營造和諧的同時,也應該還城市一份安靜。這個安靜,是外部環境上的,更是人們內在心靈上的。欣賞美、感受幸福,都需要一份不受滋擾的好心情。
維護城市居民“安靜權”,從源頭上要依靠新的城市規劃與發展理念。這就是以“人的尺度”來丈量城市。建設城市,必須以人為本,重視人的感受。維護城市居民的“安靜權”,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完善的法規、到位的執法,是屏蔽、降低噪音的最好武器。維護城市居民的“安靜權”,更需要每個人的文明自覺。噪聲污染之所以成為社會公害,緣自一個個或有意或無意的“安靜權”侵害行為。讓城市更安靜,當從尊重鄰居、同事的“安靜權”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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