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標準,以每戶為單位,每100千瓦時為一個跨度,一共按6檔劃分電價。在1千瓦至100千瓦時區間,每千瓦電價是57.3韓元(約合0.34元人民幣),此后每100千瓦時區間的用電價格分別上調,而隨著跨度的增加,電價增加額逐漸加大。一旦超過500千瓦時,用戶需要承擔每千瓦670韓元左右(約合4元人民幣)的超高電價。
在韓國,由于使用空調和地采暖的原因,用電高峰分別發生在夏季的下午和冬季的夜晚,因此這個時間段也是電價浮動最高的時間。由于起算點比較低,居民稍有不慎便進入高價電區間,多數韓國人也因此養成了在不用電時將家用電器插頭拔掉的習慣。此外,為解決困難家庭用電問題,韓國政府對老年人、多子女家庭采取用電補貼措施。
美國
收費復雜 有人情味
美國的電費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就實行按階梯電價的方式征收。目前在美國各州的電費價格有所不同,收費最高的是在夏威夷州,在拉奈伊島上每度電高達37美分。而在弗吉尼亞州,每戶居民每月需首先繳納7美元的基本收費,其次以消費電量計價收費,最后再加上各種稅費。
弗吉尼亞州的第一門檻是800千瓦時。800千瓦時以內的電價為每千瓦時2.233美分。但是富裕家庭的用電需求可能遠超出階梯門檻,如果中產階級們擁有了一套大房子,按照美國人的生活方式,一家人的用電量最高時每月可能超過2000千瓦時,因此很多美國人認為用電提價的第一檔標準低了。在這種情況下,有錢人可以申請“額外用電”,這方面的費用也以階梯方式另行收取。弗吉尼亞州對“額外用電”的收費是每千瓦時0.783美分,其他各州基本都有類似規定,各州的基本用電門檻也有所不同。
這一復雜的收費方式實際是個動態的過程,會隨著季節的變化而變化。居民在夏季用電量較高時,收取的電價也相對較高。
階梯電價的計算方式不僅細化到不同季節,甚至具體到每天的不同時段,分為“高峰期”和“非高峰期”。
美國在劃分用電高峰時也頗有人情味,每年的新年、二戰紀念日、獨立日、勞動節、感恩節和圣誕節等重大節日,都被劃為“非高峰期”,這樣人們在過節時就可以少掏些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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