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來的新能源利用是多能互補的形式,不能只靠某一類來源,對每個地區的問題應該因地制宜。20年前國務院組織制定能源政策的時候,已經明確提出了“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的十六字方針,這是中國發展新能源的一個基本指導方針,也是非常正確的。多能互補面臨的一個瓶頸是電網,現有的這種壟斷體制,并不利于新能源的發展,應該改革,當然現在改革的難度也很大。
并不是說就不要發展高電壓,不要發展遠距離輸電,而是不能每個地方都用這種辦法。應該更多提倡就地消化利用,而且有的地方風多,有的地方太陽能多,有些地方是多種搭配的,應適應具體情況。
技術創新方面,現在沒有形成真正的國家隊,都在企業。創新以企業為主體,但企業的研發無法代替國家層面的戰略性研究、基礎性和共性技術的研發。現在國內在一些核心的技術和裝備、前瞻性的技術上,與國外先進水平還有比較大的差距。實際上民間有大量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動,但不知往哪申報,如何得到政府支持。對于民間很積極的創新活動,我們需把它們集成起來。
發展可再生能源,需要以前期資源評估為基礎的科學規劃。氣象局多次提出建議進行太陽能全國普查,但至今沒得到落實;風能的資源情況做了一些調查,但也比較粗略;到底哪里放風廠比較合適,相關土地資源利用也沒有具體的規劃;太陽能在城市如何應用,屋頂怎么用起來,也都缺少規劃。只是單純為了搶項目、搶電價,拼命快上。
現在光伏行業國內市場沒有打開,在美國遭遇“雙反”,這也反映出了政策的失誤。國內產量這么大,又幾乎全部出口,給人造成的印象就是傾銷。
啟動國內市場,要盡快解決分布式發電的瓶頸,而且要圍繞它加快各種示范工程的建設,比如屋頂光伏電站,或者社區和農村的小型光伏系統。目前發改委計劃建設100個新能源城市,還有兩三百個綠色能源縣。這個不能空談,要先做出示范來,按照不同地區、不同資源條件、不同經濟特點進行建設,在示范的基礎上逐步規范,形成工程和管理規范,然后進行大面積推廣。這些工作對于啟動國內市場是很重要的。
電監會新上任的主席吳新雄2011年10月份在無錫曾經表態,電監會要從國家戰略出發,推動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加強監管工作。大家都知道難度很大,阻力很大,但這還是很有力的一個聲音,至少傳達了決心。第三方監管部門加強對可再生能源行業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是很有必要的。同時,并網等問題不應由電網方面單獨制定標準,而應該是可再生能源行業和傳統能源行業相互協調,形成一個互補共存的局面。
解決國內市場的問題,只能更堅定地推進落實《可再生能源法》中的相關政策規定,而且要保證一定的時間區段;要根據行業的特點,有一個更加明確具體的政策,到底補貼多少錢,怎么補貼最合適?要聽取業內的各方意見。比如選擇十家光伏企業,兼顧不同水平的公司,去進行成本分析,這完全都可以做到。
現在的做法更多的是想用招標逼出低價,我認為這樣中國是無法真正培育戰略性產業的。當然不是說要用高價去培育,而是需要反映實際情況。合理成本、合理利潤、合理價格,那合理成本先要調查清楚,然后再給企業一個緩沖空間,也就是合理利潤,讓企業能夠擁有自我發展和提高能力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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