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該項目介紹顯示,該工程建成后,廚余垃圾日處理能力達200噸。但是,這樣一個龐大的廚余垃圾處理站建設,在規劃和未與當地業主進行溝通之前,便開始在政府網站公示。這讓附近的業主們無法接受。從11月初開始,他們就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反對在該地建廚余垃圾處理站。
據悉,目前該項目第二次環境評價工作已經結束,環評公司于12月12日制作出環評簡本,并向附近小區業主進行公示,征求意見。第一次環評公示的內容是區市政市容管委委托北京大學環境評價室作出的;在第二次環評公示階段,先在小區居委會公示10個工作日,并派出專門的工作人員收集意見;接下來,還會向周邊企業征求意見,即第三次環評公示。環評通過之后,便是發改委立項和規劃局規劃審批、公示階段,全部完成后,才開始正式建設。
按規定,環評獲得通過,之后的程序便會迅速啟動,一座廚余垃圾處理站將與居民日夜相伴。
業主反應強烈
然而,對于該垃圾站的建設問題,附近小區業主的反對聲音很高。
根據2006年的規劃,該垃圾處理站的位置本來應該建一座體育公園,但在今年11月23日,部分居民在網上發現了海淀區市政市容管委公布的規劃更改公示:要將2006版控規中規劃的西二旗一處體育公園用地(約兩萬平米),調整為環境衛生設施用地,用于建設海淀區西二旗廚余垃圾相對集中處理工程項目,日處理規模為200噸。
但區市容委相關負責人在回復業主疑問時表示,該綠地原先確實規劃為公園,但規劃不是一成不變的。多年前,對廚余垃圾的回收利用意識,以及處理難度等方面,都與現在不一樣。隨著技術的發展、居民生活需求的變化等因素,政府對城市規劃也會有所改變。
北京市規委此前開過一個調整專題會,對城市發展需求、新增城市功能等方面進行研究。此外,海淀區用地緊張也是一個客觀事實,區政府通過前期調研,最終選擇了西二旗這個位置。此外,原先要建的體育公園不會因垃圾處理工程而取消,有關部門將在原址附近興建,建造標準也將相應高一些。
除了對規劃用地的隨意更改,業主也對區市容委的公布信息途徑不滿。因為,公示中有如下文字:“根據規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該項目規劃調整情況進行公示,聽取公眾意見。公眾可通過網站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
在一些業主看來,區市容委的這種做法本身就存在問題,“沒有人會經常去上政府部門的網站,這種公示途徑明顯不妥。”
身為律師的孫海陽認為,根據《北京市城市規劃公示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五)項規定:公示的組織者負責收集公示意見,每一戶(房屋產權人和承租單位公房的住戶)和每一單位都享有投票權。個人意見應簽署姓名,單位意見應加蓋單位公章。公示的時間不得少于15個工作日,公示的全過程要經建設工程所在地公證部門公證。
“海淀區市政市容委現僅以電子文件方式在其政府網站上公示,僅以一個網易的163郵箱收集公眾意見,并且沒有公布任何公證方式。此種做法,完全違背了《北京市城市規劃公示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孫海陽稱。
對于該垃圾站可能帶來的污染,是業主最為關心的問題。雖然西二旗垃圾站的運營方北京嘉博文公司相關負責人說,他們的項目建好后,未來的廚余垃圾處理將制成腐植酸,作為化肥伴侶改善長期使用化肥的土壤,且整個生產流程在封閉廠區內,運來的廚余垃圾半小時內被處理掉,不會排放有害氣體……但在該垃圾站的選址周圍,500米內的小區就有好幾個,其中領秀新硅谷距其不足300米,許多小區都處在該垃圾站的下風向,業主自然害怕受到污染。
另外,至于垃圾焚燒廠與居民區相距多遠才是安全的,這在中國環保界一直存在爭議。2004年、2005年國家環保部門出臺相關規定提出800米、1000米距離;2008年又發文稱,垃圾焚燒廠外300米才是安全防護距離。海淀區市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廚余垃圾站距離居民區多遠才算安全,目前并沒有國家標準,他認為150米以外都應該是安全的。
除了距離,對于污染物的害處,業主們也很擔心,尤其是二惡英。生活垃圾焚燒排放的二惡英,是國際公認的一級致癌物,污染毒性大,又難以降解,其半衰期是14年到273年,且易在體內積累。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趙章元認為,二惡英不能按照一般常規污染物排放源的計算方法,計算和考慮環境防護距離,300米的防護距離本身就不安全。
當然,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即便對這些有毒氣體控制得好,就目前的技術水平來看,垃圾站根本無法控制氣味的問題。一般情況下,垃圾站周圍一定距離內刺鼻氣味不可避免。
這,也是業主最為擔心的問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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