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界一般認為,在軌道沿線30米以內不宜居住,相關的法規以此作為依據。但燕翔個人認為:“如果在30米以內建的房子,那40%的人都會有意見;30米到150米以內,會有5%至40%之間的人不滿意;如果在150米以外,基本上就只有5%的人會有意見。”
據燕翔介紹,中國與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相似,鐵路沿線環境質量差,地價便宜。但現在的美國鐵路沿線地價往往更高,以此包含所需環境整治費,并在一定程度上阻止沿線建房。
他說,2008年起,北京市推出新版購房合同附件中增加了“建筑隔聲情況”的說明,要求房產商向購房者如實說明房屋噪聲情況,“如果與事實不符合,購房者可以起訴其欺詐”。
問責指向規劃、開發等多方面
不管是光熙家園,還是龍澤苑,業主反映地鐵噪音擾民都有超過一年的歷史。房地產開發商、地鐵公司,或者政府規劃部門、交通部門、環保部門等,頂秀青溪、北京北等小區的業主甚至列出所有相關部門的聯系方式,號召所有業主打電話、發郵件反映問題。但問題至今沒有獲得實質性的解決。各方均表示責任不在自己方面。
頂秀青溪業主胡女士對本報記者說,2006、2007年購房時,地鐵和火車的頻次還沒有現在這么頻繁,而且銷售人員一般介紹在白天看房,沒有感覺到噪音問題。“沒有看過環評報告,合同是格式條款,附件也沒有涉及環境方面。”胡女士介紹說,當時排隊買房,能輪到自己就給錢,信息不對稱,也根本沒有考慮這類問題。而現在發現了噪音干擾,但根本沒有辦法找到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協商解決。
記者沒有聯系到開發商進行回應。
光熙家園的業主“無處不自在”去年在小區論壇里發帖說,他給北京之窗寫信,“強烈呼吁在和平里小鎮居民小區處設立城鐵隔音全屏蔽”,兩個多月后,得到了北京城市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答復。該公司稱,地鐵13號線按照《北京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工程西直門至東直門城市鐵路環境影響報告書》要求進行建設,竣工后通過了環境保護驗收,取得了北京市環保局的驗收報告。
答復還稱,根據《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北京市政府令181號)第四章第二十一條:“在已有的道路、鐵路、城市軌道兩側建設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建設單位應當采取必要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使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聲環境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和平里小鎮(光熙家園)于2006年3月1日開工,在地鐵13號線開工之后建設,小區加裝聲屏障的問題,應由開發商負責解決。
作為北京市政協委員的常紀文告訴記者,從去年到今年,他也曾找到相關部門負責人,北京市交通委同樣援引了《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稱應由開發商負責。“但龍澤苑比13號線先建,回龍觀和13號線同時建。”這位龍澤苑小區業主說。他一再表示,根據國家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原則是“誰污染誰治理”。
他向記者透露,北京市交通委之后將此責任推給市規劃委,認為是規劃審批沒有執行有關標準。但規劃委稱,他們是根據交通委提交的環評報告進行的審批,“當時環評報告中說,列車平常時間隔是8分鐘,高峰期間隔5分鐘,但后來變成了平常5分鐘,高峰期2、3分鐘。是交通委后來變了。”常紀文說。
地鐵噪音擾民該由誰負責,依然沒有定論。盡管光熙家園已經起訴地鐵公司和開發商,但至今沒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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