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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與2003年標準相比,新標準主要在哪些方面做了修改?
吳曉青:一是總體上收緊了污染物排放限值,提高了新建機組和現有機組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二是為體現公平原則,簡化了標準體系,適當地合并了不同時期建設的現有機組的排放控制要求;三是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進一步強化了標準的適用性,刪除了在實際工作中難以發揮作用的內容,如全廠二氧化硫最高允許排放速率的規定;四是進一步完善了污染物指標體系,增設了汞的排放限值和燃氣鍋爐排放限值;五是增設了適用于環境敏感地區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記者:新標準大幅度提高了排放控制要求,對于減排和改善環境質量都有積極意義,同時也將導致達標成本上升,如何看待排放標準寬嚴問題?
吳曉青:排放標準是依法強制實施的技術法規,因此其政策性和導向性極強,其排放控制水平和污染物控制范圍也極易引起有關各方面的關注,成為各種利益訴求的焦點。如何確定排放限值是排放標準工作的核心議題,也是易于引發爭議的問題。
當前,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高速發展期,由于發展方式、產業布局、發展階段等方面的原因,使環境承受了巨大的壓力,環境形勢十分嚴峻。以環境空氣質量為例,2010年全國六分之一的縣級以上城市、四分之一的重點城市超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二級標準,一些人口稠密、經濟發達地區灰霾發生的次數居高不下。需要說明的是,我國現行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尚存在一定的差距,而且尚未將細顆粒物納入評價體系。在此情況下,迫切需要提高各行業的排放控制要求,降低排放強度,切實兌現環境成本。另一方面,我國雖然經濟總量已經躍居世界第二,但仍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發展經濟、增強國力、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要求同樣迫切。綜合各方面因素,在制定排放標準過程中,要很好地統籌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兼顧各方面的利益和要求。因此,制定排放標準絕不僅是一個的技術問題,更是經濟問題和政治問題,單純地從經濟技術層面分析標準寬嚴、評價達標成本高低是不全面的。
在制定排放標準工作中,要防止和克服兩種極端傾向性意見的影響:一個是強調發展經濟,保障就業,認為一些行業裝備水平低、企業升級改造困難,制定嚴格的標準會妨礙經濟發展,主張放寬標準;另一個是不顧經濟技術條件和達標成本,主張不惜代價地制定嚴格的標準,甚至主張直接依據健康基準制定排放標準,或要求“零排放”。要使標準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制定排放標準就要總攬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充分考慮國家發展的階段性特征,緊密結合國家環境保護目標要求。總之,排放標準應張馳有度。
實施新的排放標準,要求火電行業增加環保投入,與能夠產生的減排和環境效益、企業的投資強度相比,總體上達標成本在合理水平。如根據測算,到2015年時,需要進行去除氮氧化物改造的現有機組和新增的機組容量約為8.17億千瓦,估計需投資1950億元,年運行費用約612億元;除塵和脫硫設施的改造和新建投資費用約需650億元。企業達標支出可以通過電價優惠政策予以一定的補償。
記者:新標準在污染減排方面會產生哪些具體的效益?
吳曉青:2009年全國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為1692.7萬噸,電力行業氮氧化物排放量約占全國排放總量的49%,實施新標準后,到2015年,電力行業氮氧化物排放可減少580萬噸;2009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2214.4萬噸,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約占全國排放總量的46.4%,實施這一標準后,到2015年,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排放可減少618萬噸。此外,實施新標準對電力行業顆粒物和汞等污染物也有明顯的減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