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為什么更愿意選擇“地補”方式?不少車主反映,用“國補”方式淘汰黃標車,不僅限制條件多,而且辦理手續也繁瑣;而采用“地補”方式,可到各區縣的聯合辦公窗口快速辦理,還可以讓二手車經銷商或拆解廠上門服務,非常方便。
“如何確定補貼額度,這是一個難點,因為這是用全體納稅人的錢來補貼部分車主。補貼是鼓勵性而不是補償性的,補多了對納稅人不公平,補少了車主又不干,因此要通盤考慮,找到一個平衡點。”北京市環保局副局長杜少中說,僅有合理的補貼標準還不夠,如果限制性條件過多、配套服務跟不上,也難以獲得車主的青睞。
據了解,北京實施的“地補”方式將在今年12月31日終止。去年和今年,北京市共淘汰近15萬輛黃標車,還剩近3萬輛黃標車,取消“地補”,這些車怎么淘汰?
“目前北京淘汰黃標車任務已經完成86%,任務基本告一段落,因此明年將停止補貼。”杜少中說,“據我們了解,剩下的不愿淘汰的黃標車,通過補貼的方式已經很難淘汰。這些黃標車不能強行淘汰,只能將它們限制在六環以外行駛。”
強制淘汰呼喚政策依據
為什么不能強制淘汰呢?
“目前,我國仍然沒有強制淘汰黃標車的政策依據,目前各地只能做到限行而不能禁行,鼓勵淘汰而不能強行淘汰,這給相關工作帶來了操作難度。”一位專家表示,過去,國家曾制定機動車強制淘汰標準,即到了10年使用期限后強制淘汰,后來這一期限延長至15年,現在只要通過年檢就可以繼續開,實際上等于高污染車已經沒有報廢年限。
例如,上海市只能限制黃標車在內城區以外行駛,北京市只能限制黃標車在六環路以外行駛。這種“封堵”的手段再硬,也不可能做到100%淘汰黃標車。
此外,各地銷售新車的排放標準也不統一。2007年,我國實施機動車國Ⅲ排放標準,但這一標準在全國范圍內并未強制實施。比如,按照國家排放標準規定,除少數微型面包車外,2000年7月1日后不允許銷售達到國Ⅰ排放標準的輕型汽油車,但在以舊換新政策實施期間,各地均出現了在2002年甚至2003年出售的未達到國Ⅰ排放標準的輕型汽油車,這種情況不僅加大了基層以舊換新工作的困難,而且容易引起社會矛盾。
此外,目前,北京、上海已經實施國Ⅳ排放標準,而相鄰地區仍在實施國Ⅱ、國Ⅲ排放標準。全國各地車用燃油標準也不一樣,所以不僅汽車企業組織生產困難重重,也難以徹底解決黃標車的異地流動問題。
事實上,黃標車等高污染車的異地污染問題也相當嚴重。以北京為例,去年和今年共淘汰了15萬余輛黃標車,每天減少污染物315噸,相當于近300萬輛國Ⅳ標準的汽車排污總量,取得了很大成效;然而,據北京市交管部門近年統計,每天進入或經過北京的外地機動車超過20萬輛(次),其中就有大量的高污染車,這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北京淘汰黃標車的效果。
對此,專家建議,國家應推出強制淘汰黃標車的政策,為相關工作提供法律依據;同時逐步統一各地汽車排放標準,從根本上杜絕黃標車等高污染車輛的生存空間。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