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由于科技日新月異的發(fā)展與高新技術的產出,現在還是有一些低價、高效的污水處理方法。
來自密西西比國際水務有限公司、亞馬遜水務有限公司的布魯斯所做的工作,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印證這一點。布魯斯介紹的生化處理技術,對中國四五類水質的污水的處理,每噸水處理成本可以控制在不到1元錢,造價低,處理污水的效益高。“在中國什么樣的污水都有,污水處理壓力大。中國有條件出技術,也必須在中國出技術。”布魯斯對記者表示。布魯斯設想的未來目標,是通過科技發(fā)展讓污水處理的成本低于新買水的成本。
夏軍表示,類似高新技術可以推廣,以對于一些發(fā)展中國家已經產生的一些累積污染量進行處理,另外也要控制污染源,不產生或少產生新的污染,對已污染的河流要進行綜合治理。
現在有很多農業(yè)節(jié)水的高新技術,有很多優(yōu)良品種——耗水量少、產量高,這也是通過技術的改進,提高節(jié)水高產的效益。
海水淡化一直是沿海地區(qū)解決水短缺問題比較好的途徑之一,長期以來主要問題是造價高,每噸水需要10元以上,現在已經降到七八元,比南水北調的水還便宜,南水北調成本是每噸水10元。海水淡化,其中一種技術是利用反滲透膜技術,這就是要利用高新技術的發(fā)展,夏軍認為,還可以在成本上進一步降低價格。
另外,夏軍認為,在中國,比如三峽、南水北調等大的水利工程上,大型存儲調度技術也可以發(fā)揮一定作用。包括三峽大壩的建設,本身就需要很多高新技術、工程技術。
除了高新技術、新的科學發(fā)明創(chuàng)造之外,夏軍強調,社會科學、管理科學在水的管理方面,亟待發(fā)揮更好的作用。
比如,在水的管理上,要形成統一有效的管理,而非“九龍治水”,應有綜合的管理體制,包括流域的協調。
夏軍認為水價要提上去,要有經濟杠桿,對浪費水的行為要進行重罰,“水并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這方面要有行政手段。這也非常重要”。
另外,在水法等相關法律制度方面,夏軍主張要進一步健全,包括注重對跨境河流、國際河流問題的處理上要有一個公平性。
夏軍表示,好的水資源管理,需要政府和社會來合作和組織,要更為可持續(xù)地利用水資源,要滿足社會經濟發(fā)展的需求,而這種需求在能力上又是合理的,不能是泛用的,同時,在生態(tài)上又是可持續(xù)的,有個完整的水的管理體系,同時這個管理體系又符合當地區(qū)域水的變化情況。
就像一個國家政府,分級從地方區(qū)域到中央政府,水資源管理也是這樣,要在水與生態(tài)、水與社會、水與經濟、水與農業(yè)、水與城市等方面,有一個好的科學管理的機制,對不符合機制的行為要有非常好的調控功能。夏軍表示,IAC水計劃強調“WaterGovernance”,這不是一般意義的水管理(watermanagement),而是強調政府與社會的作用,要有非常強的調控功能,與常規(guī)的委托水利部等進行調度不一樣,是更高層次的要求。
夏軍表示,從過去到現在,在水的利用方面,全球都有非常好的科技支撐、管理成功的案例,也有很多失敗的例子,IAC水計劃也包括要總結這些好的案例和失敗的教訓。
比如新加坡國土面積很小,人口密度很高,水資源極度短缺,國內水資源只能滿足其50%的用水需求。新加坡在水的管理,以及高新技術的應用方面做了很好的工作,在海水淡化、大尺度雨洪利用以及以非常低的造價進行污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等方面,都做了非常好的工作。
此外,新加坡在水資源需求管理方面做得非常好,對都市水的綜合利用,在行政管理上避免了多龍治水,“新加坡每方水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包括生態(tài)境保護的價值——需水管理效益相當之高。”夏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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