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赤峰市新城區九龍供水公司介紹,7月24日晨,該公司工作人員在例行巡查時,發現新城區車伯爾民俗園內的9號供水井附近地面有存水,且已流入井內。水廠向有關部門通報了情況,同時關閉了9號供水井,并將已進入供水管網的水通過5個末端排水口向外排放,對被污染的水進行取樣化驗、消毒。
但是該公司直到7月26日才向居民發出公告,提醒居民:不要直接飲用生水,應將自來水燒開后飲用,在清洗蔬菜水果時應使用涼開水,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同一天,赤峰市建委接到新城區自來水污染報告后,立即向市政府做了匯報,啟動了供水系統事故應急預案,并向衛生主管部門通報了情況。
水源被污染3天后,該公司才向社會公布污染信息,引發很多市民質疑。他們懷疑自來水公司是不是存在緩報、遲報、瞞報的情況。
家住玉龍社區的居民小孫說,飲用水關乎群眾健康和安危,自來水公司24日就發現水污染了,為什么26日晚上才通知?這是拿老百姓的身體不當回事。
有居民反映,23日晚自來水就成混濁狀,聞起來有一股腥臭的味道。24日、25日,自來水變得清澈一些了,可能經過簡單處理,許多居民全當沒有問題的水飲用。
還有市民稱,在發現自來水渾濁腥臭后,曾于25日早給赤峰九龍供水公司打電話,當時自來水公司給的答復是:水廠的水沒毛病,是用戶的管道問題。之后多次找到該公司,公司員工仍然稱:水質沒問題。
水污染事件發生后,赤峰市新城區許多用戶紛紛熱購礦泉水,桶裝礦泉水也出現熱銷現象,很多居民不敢使用家里的自來水。之前,由于政府部門沒有公布自來水污染的具體原因以及對策,一些傳言也在網絡上開始傳播。
監管存在一定漏洞,市民認為供水公司難辭其咎
很多市民認為,通過這次自來水污染事件可以看出,供水公司以及質監部門平時疏于對水源進行檢測和監控。水源井及自來水被污染,應與相關部門的監測工作不到位有關。
據衛生部門有關專家介紹,自來水廠生產過程中的檢測程序至關重要,而出廠水至少每天必須測定一次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糞大腸菌群、混濁度、濁度、色度、臭味和肉眼可見物,并適當增加游離余氯的測定頻率。
俞秀峰認為,政府應該對百姓的生活安全負責,此次污染事件政府難脫干系,在監管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
內蒙古慧聰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獻華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已于2007年11月1日實施,發生突發事件,政府部門應該盡快啟動衛生應急預案應對危機。水廠作為企業,按照《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提供安全的飲用水產品是其基本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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