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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6日,記者從自治區環保部門獲悉,自治區黨委已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使寧夏成為全國第一個以黨委、政府文件出臺加強農村環保工作意見的省區。
《意見》確定了農村生活污染防治、面源污染防治、生態環境建設等11個方面的工作重點與任務,并規定了檢查考評等保障措施。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明確要求把農村環境保護作為公共財政支持和保障的重點,逐年加大對農村環境保護的投入,除自治區環保專項資金20%外,自治區財政每年再安排4000萬元,各市(縣、區)也要在本級預算中安排一定資金。此外,將加強與區內外各大高校及科研院所的聯系協作,加大對人工濕地污水處理、農村廢棄物污染治理和綜合利用、土地修復技術、清潔能源等新技術、新項目的研究推廣,不斷提高農村環境管理與技術水平;重點加強專業人員隊伍建設,鄉鎮也要明確分管環保的領導并逐步建立環保專職人員。
通過諸多措施,寧夏將確保到2012年,全區川區農村垃圾收集轉運率達到80%以上,山區達到40%以上;農村重點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率達到100%;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產地面積達到85%以上;農村工業污染治理達標率達100%;溝、渠、路綠化率達到90%以上……并創建50個自治區級“環境優美鄉鎮(場)”、10個國家級“生態鄉鎮(場)”,建成15個自治區級、5個國家級“園林鎮(場)”,建成50個自治區級、10個國家級“生態村”。 記者 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