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研究制定“廈門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經濟激勵政策”、“廈門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實施綱要”等一批政策法規,積極培育和引導既有建筑節能服務市場。
二是促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推廣應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水平。
三是加強綠色建筑工作力度,推動建筑向“節地、節材、節能、節水和環境保護”方向發展。推廣精裝房,逐步取消毛坯房。啟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
四是做好建筑節能工作,加快節能建材和新工藝、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抓好節能示范項目和EF項目,開展相關的指導工作。
五是進一步鞏固“國家節水型城市”創建成果,持續深入開展節水工作。
六是推進全市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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