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9年寧波市財政補貼高效照明產品推廣實施方案》,至11月底寧波將推廣127萬只節能燈,預計實現年節電2.5億千瓦時,居民購買時須出示身份證,原則上每人購買數量不超過30只,杜絕倒買倒賣行為。
今年推廣的127萬只節能燈具體將由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招標的四家中標推廣企業,即浙江陽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橫店得邦電子有限公司、杭州齊翔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亞明燈泡廠有限公司實施。同時將通過城鎮社區和農村村委會組織集中向居民用戶進行推廣。
今年是節能燈推廣第二年,除重點向社區、企業、機關、學校、醫院等推廣外,將加大向農村推廣的力度。其中將向學校推廣節能燈15萬只、市機關事務管理局5000只,中央財政將分別補貼30%,余下部分分別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按比例補貼。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將由市財政承擔。同時將向農村推廣節能燈10萬只,中央財政將補貼一半,余下部分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按比例再補貼。將向社區、企業、機關、醫院等用戶推廣節能燈101.5萬只,居民用戶中央財政補貼一半,大宗用戶中央財政補貼30%。
按照規定,推廣企業在嚴格執行中標產品推廣價格的同時,還要在產品外包裝和本體上統一印制“財政補貼、綠照工程”標識,確保產品質量并承諾質保期,其中大宗用戶不少于1年,居民用戶不少于2年,原則上根據用戶需求負責產品安裝,為大宗用戶提供必要的改造方案和技術支持,保留供貨協議和確認簽章等原始憑證,并如實統計安裝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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