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市生態環境局獲悉,今年80個村要配建污
水處理設施,實現生活污水的綜合治理。其中,小店區24個、杏花嶺區11個、萬柏林區1個、古交市26個、清徐縣15個、婁煩縣3個。
太原市要求各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生態保護規劃等,結合當地經濟條件、環境敏感度、地形地貌、人口規模、村莊人口聚集程度、環境管理要求等因素,盡快編制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要優先選擇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敏感區域內的村莊、重點河流及水質不達標斷面控制單元內的村莊,開展生活污水治理。
同時,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工藝選擇上,根據污水排放要求、環境容量和經濟條件,要選擇應用普遍、運行穩定、經濟適用的技術和設備,防止因選擇不當導致建設運行成本高、維護管理復雜而無法運行。
此外,合理確定處理規模,加強污水收集,避免因來水不足造成設施閑置浪費甚至報廢。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注重與村莊生產生活條件相結合,做到易于維護管理。還要注重設施配套,污水收集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要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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