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蘭州市政府印發了《蘭州市老舊住宅
建筑節能改造實施方案》,方案提出以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為目標,以先進科技為支撐,以市場化運作為主要方式,以降低老舊住宅建筑能耗為重點,以激勵引導供熱體制改革為動力,以建立和完善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市場融資為依托,按照試點先行、全面推動、務求實效、分類指導、改革創新的原則,加快推進全市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全文如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相關單位,蘭州新區、高新區、經濟區管委會:
《蘭州市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實施方案》已經2017年3月10日第9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11日
蘭州市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提高城市發展宜居性,加快城鎮供熱計量收費改革步伐,提升建筑節能水平,推動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不斷深入,改善全市老舊住宅現狀,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原則
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按照適用、經濟、安全、綠色、美觀的要求,以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為目標,以先進科技為支撐,以市場化運作為主要方式,以降低老舊住宅建筑能耗為重點,以激勵引導供熱體制改革為動力,以建立和完善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市場融資為依托,按照試點先行、全面推動、務求實效、分類指導、改革創新的原則,加快推進全市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
(一)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精選一批業主改造意愿強、產權單位經濟條件好、居住舒適度差的老舊住宅建筑作為示范項目進行試點,探索和積累改造技術和實踐經驗,加強示范宣傳,以點帶面,逐步推進。
(二)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完善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的政策法規,明確不同類型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的技術路線、激勵政策和財政資金支持方式,促進供熱企業加強節能管理和進行供熱計量收費,引導社會資金投資進行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鼓勵和支持經濟條件好的產權單位和改造意愿強烈的小區進行改造,調動業主、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全社會參與老舊建筑節能改造的積極性,促進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市場化機制的形成。
(三)先易后難,全面實施。優先將節能潛力大、資金回收快的項目或小區列為改造對象,主要以80年代至2007年10月1日前竣工的住宅建筑為主;其次以熱源或熱力站為單元,對其所覆蓋區域內老舊住宅建筑實施整片統一改造;最后,集中力量對產權分散、經濟承受能力差、改造難度大的老舊住宅建筑進行節能改造,確保全市老舊住宅建筑全面完成改造。
二、工作目標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十三五”規劃》要求,“十三五”期間計劃實施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500萬平方米,并實現按熱計量收費。
三、改造范圍
(一)2007年10月前竣工驗收,且能繼續正常使用20年以上的居住建筑;
(二)不屬于城市拆遷范圍的老舊建筑;
(三)按《既有采暖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技術規程》(JGJ/T129-2012)的規定進行判定,達不到該標準要求的居住建筑。
四、改造方式
(一)建筑外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包括建筑外墻、屋面、外窗等進行節能改造,提高建筑熱工性能。
(二)室內采暖系統節能改造。包括安裝熱計量表、溫控
閥,實現分戶計量、分室控溫,并按熱計量收費。
(三)熱源(
鍋爐房或熱力站)及供熱管網節能改造。主要指熱源燃燒系統、循環系統和輸送系統的智能控制改造,實現水利平衡、變頻調節、氣候補償和優化運行管理等,提高供熱效率、
(四)加裝電梯。近郊四區范圍內6層及以上框架結構、產權合法、未加裝電梯的老舊住宅,由樓院所在地的街道、社區在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的基礎上選擇性開展,單一產權的住宅、別墅,已列入棚戶區拆遷改造計劃的老舊住宅,不列入改造范圍。
(五)綜合改造。鼓勵有條件的社區開展與建筑物修繕、小區環境整治、城市景觀改善相結合的綜合改造,在實現節能減排的同時,提高建筑物使用價值和壽命、美化小區環境、提升城市品位。
五、資金落實
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資金投入較大,采取多種方式籌集資金,各區縣應在制定改造目標和改造計劃的同時,落實本區縣財政資金,并逐步建立由政府、產權單位和居民、社會力量參與的穩定的投資機制。
(一)主要籌資方式
1、市、區縣政府財政設立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專項資金,列入財政年度預算。
2、積極申請國家和省上獎勵資金。
3、供熱單位和產權人自籌資金。對于產權人自籌的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資金的籌措、管理和使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4、通過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辦法,吸引社會資金投資。
(二)具體籌資方式
市級政府安排改造計劃,建筑外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室內采暖系統節能改造、熱源(鍋爐房或熱力站)及供熱管網節能改造資金由市、區縣兩級財政共同承擔。根據測算,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總造價約160元/平方米。具體為:市級財政承擔50元/平方米,區縣級財政承擔40元/平方米,不足部分可采取多種渠道籌資,如由供熱單位和產權人(單位或住戶)承擔等方式。鼓勵供熱單位或產權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吸引社會資金投資,通過節能效益分成的方式,開展節能改造。市、區縣財政部門根據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年度任務和補貼標準,將所需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加裝電梯改造資金按照“業主自愿、政府減免、企業優惠”的原則籌集。一是業主自愿。街道、社區必須在充分征得業主同意的基礎上實施,并予以指導配合。按照《物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遵循“業主自愿、公開透明、充分協商”原則的前提下,經該棟(幢)及單元(梯)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業主可按照有關規定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或者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支付增設電梯的費用。無維修資金的,應當經該棟(幢)及單元(梯)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進行分攤并在單元(梯)顯著位置公示。二是政府減免。市規劃、質檢、建設、房產、消防等相關部門應當按照“能減則減、能免則免”的原則,開通綠色通道,對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行政審批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費用予以減免。三是企業優惠。由電梯安裝企業低于市場價的標準給予優惠,并與實施主體簽訂電梯安裝供應合同。
六、實施步驟
(一)建筑外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室內采暖系統節能改造、熱源(鍋爐房或熱力站)及供熱管網節能改造同步實施。加裝電梯改造可與建筑外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室內采暖系統節能改造、熱源(鍋爐房或熱力站)及供熱管網節能改造同步實施,也可單獨實施。老舊住宅增設電梯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按照相關規范要求組織實施。
(二)各區縣制定本轄區總體改造計劃和年度改造計劃報市建設部門審核(加裝電梯改造由市規劃、建設、質監管部門進行審核)。選擇具有典型宣傳和推廣意義的建筑進行示范性改造,以熱源或熱力站為中心,對其所覆蓋區域內老舊住宅建筑實施整片統一的節能改造。通過典型引領,以點帶面的方式,有序推進老舊住宅建筑的節能改造。
(三)各區縣確定改造項目后,需對建筑物現狀進行詳細調查,并開展宣傳工作,簽訂改造協議,落實改造資金,制定改造方案。
(四)市、區縣兩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全市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項目進行監督落實,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基本程序開展實施,并確保各年度改造任務按期完成。
(五)改造任務完成后,由專業機構對項目進行能效測評,出具能效測評報告。各區縣建設部門組織人員對項目完成情況進行自查自檢,并形成自檢報告報市建設部門審核。項目經過一個采暖期的運行管理后,由市建設、財政部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老舊住宅增設電梯的施工安裝,應當符合特種設備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具有相應資格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進行監督檢驗。實施主體對老舊住宅增設電梯施工過程安全生產負總責,并依法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
1、為促進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工作的順利實施,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各區縣、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蘭州市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方案、政策擬定和統籌協調、指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區縣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協調領導機構,統一指導本區縣的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工作。
2、全市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工作中建筑外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室內采暖系統節能改造、熱源(鍋爐房或熱力站)及供熱管網節能改造由市建設局、市財政局牽頭負責;加裝電梯由市房管局牽頭負責,各區縣建設、財政、房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項目建設單位負責工程項目的實施。全市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工程的招投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由市、區縣相應職能部門和單位負責;市、區縣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配合推進全市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的各項工作。
(二)加快供熱改革,建立激勵約束機制。
加快推進供熱市場化和供熱計量收費改革,對已完成節能改造的老舊住宅建筑實行熱計量收費制度,形成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逐步建立民用建筑能耗動態監測、能源審計、能耗公示、能耗限額等制度。
(三)嚴格建設程序,實施全過程監管。
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法規,通過公開招投標選擇實力強的單位承擔項目施工任務。建設部門及相關專業管理單位要加強對工程設計、施工、驗收全過程監管,對項目改造后的節能效果要進行嚴格考核評價。項目申報單位要與技術支撐單位共同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技術改造方案,方案完成后由區縣建設、財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市建設主管部門參與指導,論證通過后方可組織實施;項目完成后各區縣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報市建設、財政部門組織正式驗收,驗收通過的項目,方可進行資金清算。有關部門在項目設計、招投標、施工、監理、質監等方面應給予積極支持和費用優惠,共同推進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實施。
老舊住宅加裝電梯改造,應遵循以下程序:一是制定初步方案,包括:規劃用地、建筑、結構、消防安全等的可行性分析;增設電梯的總平面布局、資金概預算及費用籌集、對利益受損業主補償方案,電梯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方案等。二是征求利害關系人意見。實施主體應當將初步方案進行公示,并通過座談會等方式征求相關業主的意見。征求意見時,可邀請街道、社區派人參加。必要時可邀請公證處進行現場公證。三是辦理審批手續。初步方案經業主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不需另行辦理立項等手續,各部門應當簡化辦理程序,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進行施工圖設計及審查,辦理質量監督申報、施工許可(免收農民工保證金)等手續。
(四)探索運作模式,不斷拓寬投融資渠道。
積極創造條件,大膽創新實踐,探索實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運作模式,鼓勵和吸引各類社會資金參與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加快推進供熱行業市場化改革進程,建立完善熱計量價格體系,制定建筑能耗標準和監測管理體系,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運作方式創造必要條件。逐步建立適應各類房屋特點,以政府為主導,以產權單位為主體,以市場化運作為支撐的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體制,確保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工作的穩步發展。
(五)完善技術標準,提高節能改造技術水平。
一是加強節能改造技術創新和管理。通過試點示范和改造前后的能耗跟蹤測試,不斷優化不同建筑類型改造技術和設計方案,制定和及時修訂與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有關的技術標準,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建設廳的相關技術標準及規程。二是推廣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產品。對在試點示范工程中效果良好的新型墻體材料、屋面保溫材料、節能門窗、熱計量與溫控設備、新型高效采暖方式、供熱系統節能技術等向社會公示并加大推廣力度。
(六)加強宣傳動員,提高全社會建筑節能意識。
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既是一項耗資大、周期長的系統工程,也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有關單位要大力開展宣傳動員工作,使廣大群眾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支持此項工作的積極性,為順利實施項目創造有利的條件。
(七)加大協調力度,確保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針對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中可能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市建設、財政等部門和各縣區政府要加強協調和管理力度,開展與改造有關安全、質量、技術等方面專業知識培訓,加強工程安全和質量監督,建立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協調應急機制,制定應急預案,公布專門服務和舉報電話,保證老舊住宅建筑節能改造工作的順利進行。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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