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獲悉,今年以來,我省以構建綠色工程建設地方標準體系為抓手,轉變工程標準建設理念,將生態文明、節約資源、
節能低碳、保護環境、綠色循環作為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改革原則,抓好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改革創新工作。
2017年以來,我省在完善國家工程建設標準與地方適應性的基礎上,結合本省生態文明建設、綠色發展考核、綠色建筑、綠色建材、綠色生態城市建設及裝配式建筑項目推進的要求和重大工程建設的需求,編制了涵蓋新建
建筑節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綠色建材應用、可再生能源應用、海綿城市建設等多方面內容的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系統地確定了節能措施、資源能源節約措施、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新能源應用措施及建筑全壽命周期約束指標。將居住建筑節能率從65%提升至75%,公共建筑節能率從65%提升至65%+,突顯了節能、綠色、可再生能源應用措施條款,實現了建筑行業標準提檔。標準的相繼出臺將為提升建筑節能水平,實現建筑節能化、綠色化打下技術基礎,為提升全省工程建設質量提供技術保障。
截至目前,共編制完成《青海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75%節能)(試行)等八項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其中,發布實施《建筑
太陽能光伏系統應用技術規程》等五項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完成《青海省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65%+)等三項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審查工作。完成西礦杭蕭鋼構股份有限公司《鋼管混凝土束組合結構技術規定》和《鋼管混凝土束組合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企業標準備案工作。同時,啟動2018年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制工作,全面開啟了綠色建筑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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