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山西省臨汾市持續開展生態環境治理攻堅行動,通過環境治理工作的不斷推進,臨汾市區空氣質量綜合污染指數逐月下降,由1月份的18.84降到了8月份的6.06;S02(二氧化硫)濃度明顯下降,由1月份的311μg(微克)/m3(立方米)下降至8月份的32μg/m3,目前穩定在30-40μg/m3。
臨汾市今年冬防目標要求是2017年10月到2018年3月,市區PM2.5和二氧化硫平均濃度同比下降50%左右,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50%左右,二氧化硫小時濃度值不超過800μg/m3。
通過加快散煤污染綜合治理、深入推進燃煤
鍋爐治理、加快推進“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等11項工作任務,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
同時通過主流媒體及時發布攻堅行動的進展情況,發布預警預報信息,主動向公眾介紹重污染天氣過程持續時間、影響范圍、污染成因等信息。
在推進重點行業深度治理方面,焦化行業執行特別排放限值;在錯峰生產方面,明確了采暖季有燃煤鍋爐的獨立洗煤企業全部停產,堯都區、洪洞縣、襄汾縣范圍內焦化企業出焦時間由24小時延長到48小時;在加強散煤污染綜合治理方面,臨汾市禁止燃用硫分高于0.5%、灰分高于15%的民用散煤,并且,在市區劃定“禁煤區”的同時,要求洪洞縣、襄汾縣也劃定“禁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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