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龍泉市甌江干堤秦溪漠右岸防洪堤(0+000~0+372)段景觀工程經麗發基綜〔2008〕373號文批準實施,工程投資約320萬元,建設地點位于龍泉市區,項目前期工作準備已就緒,己具備招標條件,經龍泉市招投標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核準,決定對該工程采用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龍泉市甌江干堤秦溪漠右岸防洪堤(0+000~0+372)段景觀工程全長372米,工程造價約320萬元。
2.2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紙包含的內容:景觀、綠化、廁所、水施、電施工程(包括景觀基礎砌筑及表面鋪裝、土建砌筑、給排水管道、電氣等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1、浙江省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貳級及以上資質;3、擬派的項目負責人為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貳級及以上資格。
3.2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請于2009年12月25日上班時間,至龍泉市招投標中心報名室(龍泉市賢良路333號行政中心西副樓四層)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逾期不受理。報名所需提供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企業法定代表人報名的,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若委托代理的,應有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并蓋企業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2、企業介紹信;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4、企業資質證書(副本);5、擬派項目負責人為建造師的持建造師注冊證書,擬派的項目負責人為項目經理的則需持項目經理資質證書;6、投標人的委托代理人參加投標活動應提供在委托企業的連續十二個月養老保險繳納憑證原件,總經理是受托人的可不提供,未提供繳納憑證原件的,應被拒絕參加投標;7、以上所需資料報名時應提供復印件一份且加蓋企業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投標保證金
5.1投標企業在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時,應交納投標保證金陸萬元整,否則做自動放棄投標處理。
5.2投標保證金方式采用:電匯形式,以到帳為準。(憑銀行單據到龍泉市招投標中心財務室換取收款收據,若使用電匯的投標企業請在電匯單的備注欄里填寫工程名稱)。
開戶名稱:龍泉市招投標中心;
開戶銀行:龍泉市劍瓷農村信用合作社;
帳 號:2010 0001 5301 603 。
6.其他
6.1擬任項目負責人與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或委托代理人不能同為一人,且無在建或中標項目。
6.2拒絕公示期內被列入地市級及以上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企業或項目負責人參加投標。
7、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吳先生 電話:0578—7211170
曾 金 電話:0578-7261683
8.本公告發布的媒體
龍泉市招投標中心網站www.lqztb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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