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森泰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一、合同簽署概況
(一)基本情況
2016年9月14日,武漢森泰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湖北省松滋市臨港新區建設指揮部(以下簡稱“松滋臨港”、“交易對方”)簽署了《松滋市臨港新區污
水處理廠全委托運營合同書》(以下簡稱“本合同”)。合同主要內容為:松滋臨港委托公司運營園區工業污水處理廠,設計水量為10000t/d,運營費用依據中標價格和實際運行情況核算。
(二)審議和表決情況
上述重大合同的簽訂不需要經過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三)其他說明
交易對方與公司、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均不存在關聯關系,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
二、交易對方情況介紹
松滋市臨港新區建設指揮部是湖北省松滋市臨港新區工業園的行政主管單位。松滋市臨港新區以港口建設為核心,發展工業產業,建設工業園區,已入駐湖北宜化松滋肥業有限公司、嘉施利(荊州)化肥有限公司、荊州港松滋港區車陽河港務有限公司、瑞奇化工(松滋)有限公司、湖北省松滋市航森木業有限公司等建成企業,及湖北榮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長江物流園項目等在建項目。荊州港下轄的松滋港區為武漢以上地區長江南岸唯一開放口岸。
三、合同對掛牌公司的影響
該合同的簽訂對公司的業務發展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經營結構優化、市場拓展及品牌效應產生積極影響。合同的履行符合公司戰略發展方向,有助于公司后期業務發展。
上述合同的履行,對公司經營獨立性不構成影響,公司主營業務不存在因履行該合同對合作方形成依賴的可能性。
四、備查文件目錄
(一)《松滋市臨港新區污水處理廠全委托運營合同書》
特此公告。
武漢森泰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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