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伊福·德布爾出席新聞發布會后離開。經過馬拉松式的艱難談判,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當地時間19日下午在達成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哥本哈根協議》后閉幕。《哥本哈根協議》維護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就發達國家實行強制減排和發展中國家采取自主減緩行動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長期目標、資金和技術支持、透明度等焦點問題達成廣泛共識。 新華社/法新
加時一天的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12月19日在通過《哥本哈根協議》后落下帷幕。
這份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協議維護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就發達國家實行強制減排和發展中國家采取自主減緩行動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長期目標、資金和技術支持、透明度等焦點問題達成廣泛共識。
畢竟,大會的方向沒有嚴重扭曲
雖然這份協議的內容只有3頁12條,雖然這份協議在會議的最后一刻才出臺,雖然這份協議既沒有法律約束力也沒有滿足所有國家的愿望……但它畢竟是一份與會各國予以通過的書面政治聲明,表明了這些國家今后愿同舟共濟、共同努力與氣候變化做斗爭,從而避免了此次哥本哈根大會在未形成任何文字協議的情況下收場的悲慘結局。
由美國等發達國家和印度、巴西、南非等新興經濟體共同提出草案的《哥本哈根協議》的最后文本,簡而言之,內容主要有4點:
將全球氣候變暖的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以下;
共同努力,加大減排力度,盡快使全球減排量達到最高水平;
設立發達國家強制減排指標,發展中國國家展開自主減緩行動;
成立哥本哈根綠色氣候基金,未來3年中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300億美元援助資金。在2020年前,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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