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記者近日從江門市環保局了解到,開平某紡織公司因外排廢氣超標,開平市環保局分別于2015年4月30日發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其整改,于2015年5月13日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處以罰款五萬元的行政處罰。
2015年5月25日開平市環境保護局對該公司進行復查,發現該廠外排廢氣仍超標,遂對該公司實施按日連續處罰,作出罰款12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這是今年以來全市各級環保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罰款額度最高的,這也是江門歷年最高的一張環保罰單。
今年1-10月,全市各級環保部門共作出行政處罰513宗,去年全市環保部門共作出行政處罰是464宗、今年與去年相比,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所增多。
今年的違法行為主要有違反“三同時”及驗收制度,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廢水、廢氣超標,不按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夜間超時施工等。其中,最主要的違法行為是違反“三同時”制度,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
值得一提的是,這513宗處罰中,有1宗是按日連續處罰。這是今年新《環保法》實施以來,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加大了對違法企業的處罰力度。市環保局相關人士表示,除了“按日連續處罰”,新環保法還配套了“查封扣押”、“停產限產”、“行政拘留”等一系列措施,為環保部門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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