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受 長春市行政執法局本級 委托,對 長春市行政執法局本級道路清掃設備競爭性談判項目進行國內競爭性談判采購,茲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報價。
一、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采購人:長春市行政執法局本級
三、項目名稱:長春市行政執法局本級道路清掃設備競爭性談判
四、采購預算:本項目的采購計劃編號:2009-12-0840 計劃編號 預算總額(元) 預算內資金(元) 預算外資金(元) 自籌資金(元) 2009-12-0840 4050000 4050000 0 0
五、資格審查方法:資格后審
六、報價有效期:為 90 日歷天(從投標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會時間:2009 年 12 月 17 日 09 時 30 分
八、答疑會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九、報價文件份數: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發放談判文件起始時間:2009 年 12 月 14 日 09 時 58 分
十一、發放談判文件截止時間:2009 年 12 月 21 日 09 時 00 分
十二、發放談判文件地址:網上免費下載
十三、遞交報價文件開始時間:2009 年 12 月 21 日 08 時 30 分
十四、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時間:2009 年 12 月 21 日 09 時 00 分
十五、遞交報價文件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十六、談判會時間:2009 年 12 月 21 日 09 時 00 分
十七、談判會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十八、采購內容:清雪滾刷
十九、交貨地點:長春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驗收合格后付款95%,5%作為質保金,一年后付清。
二十一、交貨期:中標之日起___15___日
二十二、報價人資質要求: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相關規定,另外要求投標公司為制造商或投標公司為制造廠代理商且有制造廠商授權原件, 在長春市內設有固定地點的售后服務站及配件庫及重要部件及易損件的庫存,要有售后服務人員,有固定的售后服務電話,投標供應商需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長春政府采購網注冊登記。
二十三、貨物質量要求:合格
二十四、售后服務:質保期2年。
二十五、談判保證金:40000元
二十六、評標方法:綜合評分法
補充說明 集中采購機構: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長春市政務中心二樓(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郵政編碼:130011
傳真:7630588
聯系人:
金姬蘭 電話:88779602
唐歡 電話:88779607
采購人名稱:長春市行政執法局
項目負責人:劉曉龍
聯系電話:86066792
地 址:東南湖大路1477號
郵 編: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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