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1時50分報道,在過去的幾天里,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峰會一直傳出的都是不和諧的聲音。然而昨天(12日)峰會終于傳出一個好消息,哥本哈根會議基本框架初露端倪,發展中國家堅持的雙軌制得到了確認。那么,在雙軌制的基本框架下,氣候變化會議談判是否能夠終成正果?詳細情況我們連線中國之聲實習記者劉玨:
主持人:給我們介紹一下這個雙軌制基本框架的情況。
記者:在經過將近一周的討價還價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提交了《京都議定書》的“升級版”和《聯合國氣候框架公約》的建議文稿,交由大會討論。從兩份文本草案看,《京都議定書》附件一的發達國家在第二承諾期的減排義務,將以《京都議定書》升級版的形式規定。因為美國并非《京都議定書》成員國,因此《京都議定書》的談判部分不包括美國。而類似美國等非《京都議定書》締約方等國家的參與,則將在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框架下給予規定。這兩份文件涵蓋了兩個單獨談判,因此稱為雙軌制。
從《京都議定書》升級版的討論來看,發達國家的減排目標比預期的要積極?!毒┒甲h定書》升級版第三款第一條規定,附件一的發達國家在第二承諾期的減排目標是在1990年基礎上減少30%-45%,比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建議的25%的底線要高。不過,對于第二承諾期的具體日期,仍然沒有最終確定,文本草案提出了兩個可供選擇方案,一個時間段是2013-2018年,另一個時間段是2013-2020年。
從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談判來講,與之前曾經出現過的長達200多頁的聯合國提案不同,昨日出現在談判代表桌面上的這份《關于AWG-LCA主席提案草案》版本只有短短的7頁,內容已經大為縮減,體現了最近一周的談判中,共識越來越多。
主持人:在雙軌制的基本框架下,氣候變化會議談判是否能夠終成正果?
記者:一方面來講,雙軌制至少比此前的《丹麥草案》要好很多。至少,雙軌制更加務實--既然在單軌體制下無法達成協議,那就通過雙軌制來解決。因此,雙軌制更有可能為未來達成協議奠定基礎。
與此同時,對于公約的法律約束力和資金支持這兩個分歧焦點,仍然沒有達成共識,《草案》也仍然未明確。具體來說,《草案》的前言部分并沒有提到協議將是“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有的會議代表就表示:這是非常令人擔心的。一份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正是發展中國家所要求的,如果達不成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為什么要耗這么多的時間來談判。另外,該份公約建議文稿中,對于長期資金支持的目標、市場交易機制、加強適應性的措施和相關方法等,都留著空白,表示有待描述。對于支持資金的管理機構的形式和權限,也仍然沒有確定。因此,要想大會取得實質性成果,還需要各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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