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
廣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4月施行
處罰
個人: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城市生活垃圾,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每次50元罰款。
單位: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城市生活垃圾,處以每立方米500元罰款。
目標
今年:垃圾分類率力爭達50%。
明年:建立完善的垃圾分類收集處理系統。
市法制辦、市城管委
將對物管城管進行分類培訓
據透露,今年將重點抓幾大措施,確保垃圾分類目標實現。比如要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年內,將組織3~4期各區街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人員、物業管理人員、垃圾分類指導員、自愿者進行業務培訓。對城管系統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成為生活垃圾分類的先行者、推動者。另外,要做好垃圾分類的推廣普及工作,比如動員全市733個農貿市場減少塑料購物袋。
加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力爭2011年李坑生活垃圾焚燒二廠建成運行,大力推進番禺、花都、增城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大力推進興豐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六區、興豐生活垃圾衛生填埋二場建設,確保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
樓道將設干濕兩種分類垃圾桶
本報訊 昨日,廣州市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出臺《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簡稱“規定”),規定將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生活垃圾分類終于有規可循。按照計劃,今年垃圾分類率力爭達50%,2012年建立完善的垃圾分類收集處理系統。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林琦介紹,《規定》規定了“先易后難、循序漸進、分步實施”的垃圾分類工作原則,先將餐廚垃圾分類出來,然后逐步對其他垃圾進行進一步細分。昨日的發布會上,廣州市城管委、法制辦就罰款操作、垃圾分類收集處理系統等幾個焦點問題進行了回應。
焦點一:
個人罰50元如何操作?
答:處罰是手段不是目的
按照《規定》,個人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城市生活垃圾,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每次50元罰款;單位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城市生活垃圾,處以每立方米500元罰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計算。
對個人的處罰如何執行、會不會存在取證難問題?對此,林琦表示,垃圾分類非常需要市民支持,處罰只是一個手段,如果市民在日常生活中發現不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行為,可以向城管部門舉報,處罰有一套指引標準,絕不會自由裁量。
市城管委副主任張建國強調,設置罰則是為了執法時有法可依,處罰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最緊要是讓市民養成習慣,“養成習慣了,就不會去關注罰款。”
城管委垃圾分類處負責人補充表示,目前工作重點是先教會市民分類,再談處罰,“大家還不懂分類,就處罰不合理。”
焦點二:
要不要自買分類容器?
答:無須自掏腰包
去年,廣州市在廣衛街都府社區、萬科金色家園等建立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示范小區,昨日張建國表示,今年垃圾分類試點將在各區、街道、機團單位、市場都將推廣垃圾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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