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建筑”作為一種建筑規則和建筑環境性能的衡量標準,是指為人們提供健康、舒適、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動的空間,同時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物料生產、建筑規劃、設計、施工、運營、維護及拆除、回用過程)中實現高效率地利用資源(能源、土地、水資源、材料)。最低限度地影響環境的建筑物,也被稱為生態建筑、可持續建筑,是實現建筑業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之一。本文擬從“綠色建筑”的效果分析來闡明建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途徑。
一、“綠色建筑”的效果分析
1、“綠色建筑”的效果分析組成
“綠色建筑”的效果分析包括內部效果和外部效果,直接效益和直接費用稱為內部效果,間接效益和間接費用稱為外部效果,按照工程經濟學的觀點:內部效果可進行財務評價, 外部效果應進行國民經濟評價,所謂國民經濟評價是按合理配置稀缺資源和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從國民經濟全局的角度出發, 考察項目所耗費的社會資源和對社會的貢獻來評價工程項目的經濟合理性, 外部效果一般包括產業關聯效果、環境和生態效果,技術擴散效果,外部效果會造成私人成本(內部成本或間接成本)和社會成本不一致,導致實際價格不同于最優價格。從可持續發展的觀點分析,評價“綠色建筑”效果主要是外部效果指標。
由于“綠色建筑”剛剛開始發展,統一性的量化指標體系還沒有確立, 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1)嚴格控制建筑產業規模,限制從業人員數量。粗放型增長模式的集中表現為各地爭上建筑項目、建設過程中采用人海戰術,一旦國家限制建設規模,將形成“僧多粥少”的局面,導致機械化程度降低,勞動力水平低下。(2)加大科技投入,更新技術水平,建立和完善科技裝備投入機制。著力建筑科技開發和應用研究,結合工程項目,針對未來建筑業特點,有計劃地組織科技攻關,研究開發新機具、新工藝、新材料,積極引進、吸收和消化國際先進科學技術科技成果,提高機械化水平。(3)在城市規劃、勘察設計中貫穿“綠色建筑”的思路。家庭住宅和城鎮建設必須保留在建或改建的余地,從采光、通風、排水等方面控制對環境的破壞。(4)精心施工,降低資源消耗,在建筑生產過程中,應采用節能降耗措施,防止過多地消耗土地資源、水資源、電力資源等。
2、外部效果給建筑經濟帶來的挑戰
在政府的干預調控下,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對資源進行有效配置, 加強建筑工程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的監管工作。要進一步完善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強化以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貫徹執行為主要內容的工程全過程監管,特別要加強對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節能監管,在項目成本上體現為將部分外部成本轉化為內部成本,使得“非綠色建筑”項目的內部成本提高,內部效益降低,“綠色建筑”的外部成本降低,外部效益提高,使有效資源向綠色建筑經濟領域合理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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