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說建生活垃圾填埋場,現在卻擅自傾倒醫療廢物”,高明明城苗村村民小組認為相關部門違反征地協議,將市區鎮三級主管部門告上法庭,索賠93729580元。目前,佛山中院已受理此案,相關部門將于今日就此事開會商討。
自稱論證會未達成共識
白石坳垃圾填埋場位于高明區明城鎮苗村白石坳,距佛山市83公里,距高明區10公里,由法國威立雅環境集團成立的佛山威立雅垃圾填埋處理有限公司投資、建設、運營、維護,首期工程于2005年運行,佛山市政府授予其30年特許經營權。
據苗村村民小組長王顛表示,2003年6月27日,明城鎮國土部門與村民小組簽訂《征地協議》,約定征收該村民小組耕地約452.63畝,非耕地940.52畝,用于建設佛山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同時還約定了相關征地安置費、補償費等費用的計算方式和支付辦法。
隨后,村民小組將土地交出來,很快,垃圾填埋場建成投入使用。但2007年以來,村民發現不斷有裝載醫療廢物的垃圾車進出垃圾填埋場,一些醫療廢物被拉到此地處理。
王顛稱,佛山衛生局只是在2007年7月12日召開了一次論證會,對建設醫療廢物處理中心進行論證并形成了《會議紀要》,告訴他們將要在垃圾填埋場里傾倒醫療廢物,但并未取得與會者的一致同意,“直到現場,他們也沒有征得我們的同意”。
相關部門稱程序合法
王顛認為,有關部門及垃圾填埋場在沒有簽訂新的征地協議或變更原征地協議的情況下,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傾倒和處理醫療廢物,嚴重影響了村民的農耕生產和日常生活秩序,給村民的身心健康造成極大損害,使村民生活在環境污染的恐懼中。為此,該村民小組在今年7月將高明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佛山市公用事業管理局、高明區明城鎮國土城建和水務局以及佛山威立雅醫療廢物處置有限公司告上佛山中院,要求解除原有的《征地協議》,恢復爭議土地原狀,并索賠93729580元。
昨日,高明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的一名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在該垃圾填埋場傾倒醫療廢物,肯定是經過合法程序的,但她沒有透露更多的細節。該工作人員稱,今天被告三部門將就此事召開會議進行商討。
算賬
索賠金如何算出?
一、由于被告違約傾倒醫療垃圾,給村民造成損害,應提高征地費和補償費,在原有的征地費基礎上,按照目前該地段的征地補償標準,每畝補償增加人民幣13000元,應增總額為:人民幣18389580元;
二、因建醫療垃圾處理場,村民需每年進行體檢,按現行體檢費標準,600元/每人每年,現村民為1100人,按用地年限70年減去未進行醫療垃圾處理的4年,總年份為66年,則賠償費應為:1100×600×66=43560000元;
三、可能發生的醫療費用:300元每人每年,現村民為1100人,按用地年限70年減去未進行醫療垃圾處理的4年,總年份為66年,則賠償費應為:1100×300×66=21780000元;
四、支付違約金10000000元。
合計:93729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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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處置是市重點工程
據當地媒體報道,2008年10月21日,佛山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正式落成,對全市醫療機構每日產生的約13噸醫療廢物進行統一收集、運輸和無害化處理,副市長麥潔華出席落成儀式并表示,佛山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是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重點工程之一。希望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做好配合、監督管理工作,確保佛山市醫療廢物得到安全處置。
佛山市衛生局一名副局長表示,過去佛山的醫療廢物,均由廣州一家醫療廢物處置機構進行處理,不僅給該機構增加了許多處置壓力,而且還存在一定的風險。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佛山市大量增加醫療廢物,超過了該處置機構的處置能力,或對方拒絕接收、處置佛山市的醫療廢物垃圾,將使佛山市處于被動和尷尬的位置?,F在,佛山市有了自己的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對醫療廢物進行百分之百的無害化處理,解決佛山市醫療垃圾處理的后顧之憂,也對市民的身體健康、促進佛山市經濟可持續發展有根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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