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即將開幕的新一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再次引起世人關注,英國一些研究機構也在上周發布了相關研究報告。報告顯示,發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并不“給力”,甚至在有的方面向發展中國家“卸力”。
首先,研究人員認為,發達國家在減少碳排放(二氧化碳排放)上利用規則漏洞向發展中國家“卸力”。應對氣候變化的首要問題是減少全球碳排放量,而全球減排協議《京都議定書》根據各國國內的排放量來進行計算,忽略了大量產品由發展中國家制造,卻最終是發達國家消費的“碳排放轉移”問題。
英國研究機構“政策交流”上周發布的一份氣候變化報告重點關注了這個問題。報告說,如果算上從發展中國家進口的商品所對應的碳排放,發達國家的碳排放數字將比現在多得多。例如在1990年到2006年間,歐盟碳排放表面上只增加了3%,但加上從中國等國家和地區進口的商品后,碳排放增幅達47%;照此計算,美國這段時間內碳排放的增幅應是43%,而不是17%。
這個機構研究人員安德魯·布林克利說,《京都議定書》忽略了發達國家向中國等發展中國家轉移排放的問題,一些發達國家常常用國內排放量作為談判籌碼,而這實際上是不公平的,發達國家將自己消費的進口商品所對應的排放量“卸力”給了發展中國家。
第二,研究人員指出,發達國家在提供氣候資金上“不給力”。英國“國際環境和發展研究所”在上周發布的一份報告中說,發達國家在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上承諾在2010年到2012年間提供300億美元資金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現在看來發達國家并沒有很好履行這一承諾。
發達國家自工業革命以來的歷史排放是造成現在氣候變化問題的主要原因,它們自己也認為,應該提供資金來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而這份報告顯示,發達國家不僅目前正式撥出的資金離承諾目標甚遠,還試圖將過去其他領域中已經提供的資金也貼上“氣候資金”的標簽,從而減少實際掏錢的數額。
報告作者之一薩利姆·哈克還說,一些發達國家還企圖以貸款而非援助的方式提供氣候資金,這將增加發展中國家的債務,事實上造成發展中國家為發達國家導致的氣候問題埋單。
那么,發達國家究竟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哪些方面“給力”呢?英國氣候變化研究者、“生物燃料觀察”組織英國協調人迪帕克·魯格哈尼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談到了這么一點,那就是能夠通過氣候變化這個議題來幫助賺錢和增加就業的領域,比如近來一些發達國家大力發展的生物能源。
他說,生物能源的確是應對氣候變化的一個途徑,但現在一些西方公司打著應對氣候變化的旗號,大量毀林種植生物能源作物,實際上反而減弱了自然界本身調節氣候的能力,在氣候變化問題上起了反作用。
平心而論,能夠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同時發展綠色經濟,確實是一舉兩得的好事,但是綜合這些發達國家內部研究人員的觀點來看,發達國家在減排上“卸力”,在氣候資金提供上“不給力”,卻在能以此賺錢的方面“給力”,似乎并沒有表現出承擔氣候變化責任和義務的坦誠態度和行動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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