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每年產生的枯枝落葉和水浮蓮數量在15萬噸以上,而且逐年增加,成為繼城市污泥后的第二大城市污染源,如何處理是好?記者昨天獲悉,廣州在全國率先出臺《城市綠色廢棄物循環利用技術通用規范》(下稱《規范》),按此標準,經過堆肥化處理、加工后,廣州的綠色廢棄物有望變為可再利用的產品并應用到城市綠化、農業生產等領域,對環境的影響降低到最小。
據廣州質監局介紹,城市綠色廢棄物指在城市的生產、生活等活動中產生的植物性廢棄物,廣州每年產生的枯枝落葉和水浮蓮數量在15萬噸以上,而且逐年增加,成為繼城市污泥后的第二大城市污染源。目前,這些城市綠色廢棄物的處理方式主要包括填埋、焚燒和堆肥,其中堆肥資源化處理僅占30%左右,大部分仍作為垃圾進行填埋或焚燒,這不僅加劇了城市填埋場用地日益緊張的局勢,而且產生一系列環境污染問題。
目前,國內尚無有關城市綠色廢棄物循環利用方面的規范,導致城市綠色廢棄物處理混亂,無法保證其合理利用。為此,今年7月1日,廣州市質監局開始實施《規范》,主要針對城市綠色廢棄物的資源化處理,規定了城市綠色廢棄物循環利用的技術要求,包括處理場地規劃、處理機械配置、城市綠色廢棄物的收集及處理等,為城市綠色廢棄物的科學處理提供了技術支撐,有利于實現城市綠色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將對環境的影響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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