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兩個單位未配分類垃圾桶
在海珠區南華西街,檢查組在保利豐花園內隨機抽檢了幾個樓層,發現樓內未按照規定要求設置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各類垃圾全部混裝在一個垃圾桶里,執法人員按照規定要求,對保利豐花園物業管理公司開出《責令限改通知書》,期限為1天,檢查組次日進行復查,如果該小區仍沒有按照要求設置收集容器,將按照規定第25條的規定,給予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另一整改單發給了番禺區橋南街道辦事處,該街道辦事處的辦證大廳、廚房操作間以及垃圾收集點等地均未設置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各類垃圾均混裝在無標識的桶里。執法人員對該街道發出整改通知書,整改期限為7天,下周四執法人員將對橋南街進行復查,屆時如果問題沒有整改,將給予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問題2垃圾分類投放不準確
昨日檢查同時發現,一些區域的居民分類投放不準確。比如在南沙碧桂園小區內,檢查人員發現,居民分類投放率普遍不高,不是把塑料盒、玻璃瓶丟進了餐廚垃圾桶內,就是把剩飯剩菜丟進可回收垃圾桶;在白云區黃石市場,檢查組同樣發現了“廚余垃圾”桶內裝有酸奶包裝盒以及王老吉涼茶盒等非廚余垃圾。
對此,廣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張建國表示,垃圾分類的目的是為了減量化,如何做到垃圾減量,一靠家庭少產生,二靠分類更細致,要教育居民過健康低碳生活,少產生廚余垃圾,在此基礎上,分類投放再加上環衛工作的二次分揀,能利用的全都利用上,垃圾就減量了,街道、居委要多上門宣傳。
李廷貴就強調,下一階段一要抓工作的深入度,不能只做做表面的工作;二要抓實施的全面性,街道、學校、醫院、賓館、居民區等都要顧及到;三要抓設施設備的配套,因地制宜擺放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確保垃圾不落地;四抓規章制度的落實,實行獎懲制度,鼓勵群眾自主進行垃圾分類;五是宣傳教育的深入,加強媒體、公益、社會方面的宣傳力度。
市民:可降解垃圾袋不知何處買
“你知道垃圾分類嗎?家里有沒有垃圾分類?”為了了解垃圾分類知曉度,檢查組在路上還突擊問了部分居民,一對家住中山八路的夫婦說,他們只是來沙面游玩,中山八路還沒有開始垃圾分類,但街道也已經有宣傳。而家住沙面的陳阿姨就非常流利地說出了四類垃圾,“家里主要分‘干’‘濕’兩類,‘干’是其他垃圾,‘濕’是餐廚垃圾”,陳阿姨說道。“你可以當垃圾分類指導員了!”聽完陳阿姨的介紹,李廷貴吃驚地說。
陳阿姨還提了個意見,“那些可回收垃圾袋(應為可降解垃圾袋)不知道哪里有賣?是不是由自己買?能不能幫我們統一買,方便居民?”李廷貴當場表示,陳阿姨的意見很好,可以考慮。
治安警示牌預計一個月拆清
昨日檢查過程中,廣州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貴透露,已經與公安部門達成共識,違規設置的治安警示牌已經開拆,預計用一個月時間清理掉。
這些提示牌提示的內容大致有電話詐騙、迷信活動消災、虛構中獎等內容。很多提示牌上一半的面積被用來做廣告,并留下了聯系電話。這些警情提示牌基本上都沒有經過市城管委的審核批準,違反了戶外廣告設置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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