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中應用太陽能、海水源熱能等可再生能源有專項資金補助了。記者10日從山東煙臺住房和城建建設局獲悉,《煙臺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管理辦法》正式出臺,在六區范圍內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項目可以申報煙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列入示范項目的可以獲得相應的資金補助。
哪些項目可以申請補助?
六區范圍,應用可再生能源建筑
今年,煙臺被評為全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并獲得中央財政8000萬元的補助獎金。為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煙臺出臺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管理辦法,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進行資金補助。
本次示范項目的申報范圍為:煙臺六區內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且要在2010-2012年組織實施,并于2012年7月31日前竣工驗收完畢。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是指利用太陽能、海水源熱能、污水源熱能、地下水源熱能、土壤源熱能等非化石能源,對建筑物進行供熱或制冷。
示范項目的申報條件為:市區范圍內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公共建筑或居住建筑;具備可再生能源利用條件,符合國家和煙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相關要求,其中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項目要求技術上居全市領先水平;符合國家及省、市相關技術規范、規程的規定和要求;集中供熱的建筑必須安裝供熱計量裝置及溫控設施;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使用本地較成熟的建筑節能技術、產品的項目。
示范項目優先安排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大型公共建筑、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農村中小學校舍改造、農房建設、農村衛生院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等項目;優先安排建設用地、規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的項目;優先安排技術成熟、經濟可行的項目。
能補助多少錢?
20萬平方米地源熱能應用,補助400萬 對采用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技術建筑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項目,按每平方米應用建筑面積5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對賓館、洗浴、醫院和有集中寄宿的學校等公共建筑推廣使用太陽能集中供熱水且建筑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的項目,按應用投資的30%給予補助;對采用太陽能采暖和空調制冷技術,并探索應用太陽能采暖、制冷和熱水三聯供技術,且總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按每平方米應用建筑面積7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對使用地源熱泵供熱制冷的項目,按每平方米應用建筑面積2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太陽能一體化與地源熱泵結合項目按每平方米應用建筑面積25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同時,采用地源熱泵技術的項目,采用地源熱泵部分免繳基礎設施配套費中的供熱外管網部分收費。
市住建局建筑節能與科教設計科科長林世樂介紹,以50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為例,其中,地源熱泵供熱制冷的應用面積為20萬平方米,列為示范項目后,可獲得補助資金400萬元,免繳20萬平方米的供熱外管網配套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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